根据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试车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02月 19日至 2025年02月25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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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试车间工程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黄埔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试车间工程项目租用租用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道崖鹰石路3号1栋801建设,主要从事寡核苷酸研发中试,年研发寡核苷酸2.5kg。项目年工作时间220天,每天8小时。 |
环评机构 |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怡地工程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研发中试产生的废气(颗粒物、TVOCs、非甲烷总烃、甲苯、二氯甲烷、乙腈、二氯乙酸、3-甲基吡啶、三乙胺、DIPEA、吡啶、乙酸酐、氨气)集中收集经“酸雾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处理,其中颗粒物、总挥发性有机物、甲苯应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二氯甲烷、乙腈上海市地方标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1/310005-2021)表2大气污染物特征项目最高允许排放限值,二氯乙酸、3-甲基吡啶、三乙胺、DIPEA、吡啶、乙酸酐应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制药建设项目》(HJ611-2011)附录C 多介质环境目标值估算DMEG值后引至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排气筒出口处距离地平面不低于15米。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