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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关于对110千伏领馆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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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110千伏领馆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02月 06日至  2025年02月1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00号飞龙大厦8楼,邮编:510000

  联系电话:020-34385922

  传 真: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110千伏领馆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海珠区

建设单位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

项目概况

该项目变电站位于广州市海珠区赤岗街道广州大道南和艺洲路交叉口,输电线路途经广州市海珠区赤岗街道、琶洲街道。项目扩建#3 主变,容量为1×63MVA,同时装设1×2×6012kVar电容器组,本期110kV 出线1 回。新建1回110kV电缆线路,路径长2.16km,其中1.295km利用拟建的磨柳隧道敷设(仅敷设电缆,不涉及该段土建工程)。

环评机构

武汉网绿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严格按照《广州市建设工程扬尘防治“6个100%”管理标准细化措施》的要求。(2)施工泥浆废水需经沉淀、含油施工废水需经隔油、沉淀处理。(3)采取低噪声施工设备、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挡,降低施工噪声影响。(4)加强固体废物存储、处置管理。危险废物应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要求设置危险废物存储区,并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5)营运期变电站采用户内布置,新建电缆线路采用带屏蔽层的电缆,屏蔽层接地,采用埋地电缆型式敷设。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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