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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广东加华美认证有限公司中国总部扩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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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加华美认证有限公司中国总部扩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02月 05日至  2025年02月1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香雪三路3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B区,邮编:

  联系电话:32378001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加华美认证有限公司中国总部扩产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黄埔区;广东广州黄埔区

建设单位

广东加华美认证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租用广州市黄埔区观林路86号鼎创科技园A区3号楼一楼、二楼、八楼建设,主要从事产品认证服务,年认证电线电缆产品350批次,电器配件100件,灯具200台次,制冷产品100台次,小家电50台次,水泵测试5次,电工胶布测试20次。

环评机构

绿匠智慧(广东)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实验废气(VOCs、非甲烷总烃、恶臭污染物、颗粒物、氯化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噁英)集中收集经“碱液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其中VOCs、非甲烷总烃应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氯化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应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氨、臭气浓度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二噁英应达到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后经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排气筒出口处距离地平面不低于15米。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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