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
“广州生态环境”
微信订阅号
微博
“广州生态环境”
官方微博
粤商通
“广州生态环境”
粤商通
机器人
美丽广州
看系列
美丽广州
说系列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环保业务 > 建设项目 > 环评审批前公示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关于对增城区陈家林路北延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 字体:


 根据增城区陈家林路北延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01月 24日至  2025年02月06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邮编:

  联系电话:020-82628751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增城区陈家林路北延工程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增城区

建设单位

广州市增城区道路养护中心

项目概况

增城区陈家林路北延工程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全长2.389km,路线呈南北走向,南起增城区陈家林路与宁埔大道平交口,北终增城与黄埔区界处,向北延伸接入黄埔区新元路,道路建设标准为双向6车道、设计速度60km/h,设计等级为一级公路兼城市道路。工程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工程、房建工程等。项目总投资54703.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60万元。

环评机构

广州市朗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至新塘污水处理厂,施工废水经预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用水。
(二)施工期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三)施工期项目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营运期项目应对道路两侧的保护目标落实降噪措施,室外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4类标准要求;室内噪声执行《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2021)的要求。
(四)应对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应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公众参与情况



分享到:
微信 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