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东海鹏染整织造有限公司新增生物质气化锅炉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01月 22日至 2025年01月27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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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市东海鹏染整织造有限公司新增生物质气化锅炉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南沙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市东海鹏染整织造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州市东海鹏染整织造有限公司(下称“建设单位”)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新沙村工业区新鸿街51号,占地面积22475m2,建筑面积27840m2,从事高档针棉纺织品的染整,年染整能力为6800万米,折合为12000吨。 建设单位拟在原项目锅炉房建设“广州市东海鹏染整织造有限公司新增生物质气化锅炉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增1台12t/h生物质气化备用锅炉,仅在原项目12t/h天然气锅炉检修、蒸汽量不足及保证民生用气或供气不足时作为备用锅炉使用。备用生物质气化锅炉建成后,原项目高档针棉纺织品染整的生产规模、工艺、设备等均不发生变化。 本项目北面为西沥,东面为农田,南面为广州大峰精密工业有限公司,西面为农田;边界外500米范围内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包括新沙村(东南/西北,74m/262m)、细沥村新涌(东北,235m)。 本项目新增使用的生产及配套设备包括1台生物质气化锅炉、1套生物质气化锅炉燃烧废气处理设施;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尿素、SCR脱硝配制用水、氢氧化钠、氢氧化钙、钠碱法脱硫配制用水等原辅材料;生产工艺采用上料、生物质气化锅炉气化、净化、燃烧供能、软水制备、生物质气供热等主要工序。 本项目总投资6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8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5.08%;不新增员工,员工由原项目调配,设食宿,实行8小时三班制,年工作300天。 |
环评机构 | 广州市共融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生物质气化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方式,生物质热解废气、净化后的生物质气化气体燃烧废气收集后经“SCR脱硝+钠碱法脱硫+湿式静电除尘”装置处理,尾气和脱销废气一并依托原项目45m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原料堆场四周围蔽(只留进出口),堆场及装卸扬尘经重力沉降后无组织排放;进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尿素暂存异味经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二)锅炉排污水、蒸汽冷凝水、软水制备系统浓水、软化再生废水依托原项目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格栅-调节-水解酸化-接触氧化-物化,处理能力:6000m3/d)处理达标后,依托原项目废水排放口(DW002)排至西沥水道;湿式静电除尘废水、热解废气喷淋废气用水作危废暂存,委外处置;气化炉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三)合理布设生产区域与安排生产时间,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对声源采用基础减振、隔声等综合防护措施,加强设备定期维护和保养管理。 (四)锅炉灰渣、除尘灰、废弃离子交换树脂、脱硫沉渣交由专业废物回收公司妥善处理;湿式静电除尘废水、热解废气喷淋废水、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手套、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均交由相关处置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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