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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黄埔至南沙东部快速通道沙湾水道特大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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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黄埔至南沙东部快速通道沙湾水道特大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01月 20日至  2025年01月24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环市中路311号,邮编:

  联系电话:020-83203175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黄埔至南沙东部快速通道沙湾水道特大桥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番禺区;广东广州南沙区

建设单位

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黄埔至南沙东部快速通道沙湾水道特大桥总体呈南北走向,北起番禺区天六工业路西侧,接番禺段主线,以桥梁形式上跨沙湾水道,在南岸接入南沙段南沙大桥立交主线桥,由主线路基段,沙湾大桥北引桥、主桥、南引桥、路基段组成。采用一级公路兼城市快速路标准,SMA-13路面,双向8车道,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全长约1993米,其中桥梁段长1305米,路基段长约688米。
项目投资估算16881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30.1万元,占总投资0.91%。施工期36个月。

环评机构

广州市怡地环保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项目设置项目部、预制梁场、钢筋场、钢结构厂、主拱试拼厂及施工便道、施工码头、施工栈桥、施工平台等,施工期间会产生一定的环境污染,主要的防治措施包括:
(一)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合理安排运输方案,优化施工工艺和设备选型,优化施工场地布局,做好场区围挡及声屏障等隔声减振降噪措施。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应标准;钢筋场、预制梁场等临时工程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
(二)大临工程场地采取硬化措施,各类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收集定期清运至前锋污水处理厂;施工船舶生活污水及含油污水集中收集后交有相应处置能力的单位处理;跨河桥梁施工尽可能选在枯水期进行,涉水桥墩采用钻孔灌注桩法并采取钢围堰防护措施,避免对水体产生影响。
(三)严格控制施工行为和工程施工占地范围,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禁止将污水、废渣等污染物排入永久基本农田或抛入水体,工程完工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四)施工现场落实围蔽、砂土覆盖、路面硬化、洒水抑尘、车辆冲洗、场地绿化等防尘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废弃物严格按照《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五)加强船舶秩序的管理,合理设置助航标志,引导船舶安全通行;加强施工管理,设置防撞设施;配备足够的防止油膜扩散的装备和设施;制订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等。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主要环保措施
(一)项目全路段采用低噪声路面并实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于充分考虑主动降噪措施后仍无法满足治理要求的保护目标,必要时辅以安装通风隔声窗措施。本项目采取3.5米高直立式声屏障600米,安装通风隔声窗1940平方米。在采取相关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声环境敏感点中期声环境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或室内达到《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2021)要求。
(二)提高加强型混凝土防撞护栏高度;设置桥面及路面径流收集系统及事故应急池;规范车辆行驶,强化物品运输的管理;配备相应的监控视频、安全警示标志和应急电话等。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在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采用了网上公示、登报公示及现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调查,并按要求编制了《黄埔至南沙东部快速通道沙湾水道特大桥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我局在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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