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响水河玉湖地块(剩余未实施段)堤岸加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01月 14日至 2025年01月2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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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响水河玉湖地块(剩余未实施段)堤岸加固工程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花都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市花都区水务建设管理中心 |
项目概况 | 响水河玉湖地块位一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四联村,山前旅游大道以南,机场第二高速以东,总用地面积 669495 m。由于响水河斜穿玉湖地块,为保证玉湖地块开发建设及响水河河道防洪安全,广州市花都区水务建设管理中心于2021年实施了响水河玉湖地块迁改整治工程(以下简称“迁改工程”)将原河道迁改至玉湖地块北侧,迁改段河道总长 900m。迁改工程除部分段(桩号 K0+502.25~K0+675.72)未实施外,其余工程均已建设完成。 |
环评机构 | 广州国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涉水工程施工尽量安排在枯水期。施工场地设置截洪沟、临时沉淀池、隔油池等设施,地表径流经沉淀处理、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或施工场地洒水。施工营地不设厨房,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由槽车外运至花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