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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关于对广州摩科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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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州摩科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01月 09日至  2025年01月15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府西二路六号,邮编:510800

  联系电话:020-86894031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摩科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花都区

建设单位

广州摩科制造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州摩科制造有限公司租用位于广州市花都区大观园路5号1栋一、二楼和5栋一楼的厂房进行生产活动。总占地面积约112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820平方米。预计年产汽车配件2250万个(卡扣2000万个、装饰件50万个、功能性扎带200万个)和医疗器械外壳20万个(医疗器械外壳1#10万个、医疗器械外壳2#10万个)。

环评机构

广州壹心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处理达标后,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与间接冷却水一同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新华污水处理厂。
废气:本项目生产车间1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经四周垂帘式集气罩收集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生产车间2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和丝印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总VOCs、臭气浓度经四周垂帘式集气罩收集,收集后的废气一并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和模具维修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电火花油雾和臭气浓度产生量较少,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噪声: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材料、沉降粉尘定期收集后外售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利用,边角料及不合格品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桶、废润滑油、废油墨桶、废网版、废火花机油、废火花机油桶、含油/油墨废抹布及手套和废活性炭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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