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康菲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研发中心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12月 25日至 2024年12月3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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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康菲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研发中心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黄埔区 |
建设单位 | 广东康菲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租用广州市黄埔区科丰路31号华南新材料创新园G2栋417进行建设,主要从事研发试验PUR热熔胶性能,年研发试验PUR热熔胶1000kg,聚酯多元醇500kg。 |
环评机构 | 广州泓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员工办公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在满足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的前提下,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大沙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地面清洗废水、实验器皿二次清洗废水经“混凝沉淀+中和”预处理,在满足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的前提下,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大沙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实验过程产生的废气(NMHC、MDI、恶臭污染物)集中收集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NMHC、MDI排放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后引至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排气筒出口处距离地平面不低于15米。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