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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广州花都铨球智能再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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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州花都铨球智能再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12月 24日至  2024年12月3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空港南六路机场西南商务区B栋,邮编:510000

  联系电话:020-36066884

  传 真:020-3606762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花都铨球智能再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花都区

建设单位

广州花都铨球智能再制造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州花都铨球智能再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如虹路1号D栋二层保税仓,主要从事自动变速箱再制造生产,年产5000台再制造自动变速箱。项目租赁已建成的2楼厂房进行生产,占地面积为865m2,建筑面积为865m2。项目劳动定员共20人,均不在厂区食宿,每天工作8小时(采用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1%。

环评机构

广州蓝碧环境科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抛丸粉尘经管道直连收集后引入自带的湿式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清洗工序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引入两级活性炭吸附塔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焊接烟尘经包围型集气罩收集后引至车间外无组织排放。切割金属粉尘经重力沉降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设施通过罐体加盖密封措施减少无组织恶臭气体扩散。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位于花东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生活污水依托广州航空产业价值创新园(项目所在园区)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生产废水(喷淋废水、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工艺为“隔油池+集水池+混凝池+一级沉淀池+生物接触氧化法+二级沉淀池+砂滤池+清水池”)处理后,一并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花东污水处理厂集中深度处理,尾水排入机场排洪渠。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拟合理布设生产区域及安排生产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加强生产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工作。
(四)固废处理措施:项目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焊渣、表层氧化皮、切割金属粉尘、废零件收集后外售资源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溶剂清洗剂、废清洗剂包装桶、废活性炭、污水处理含油污泥、污水处理废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二、污染物排放标准
(一)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DA001排气筒颗粒物有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DA002排气筒NMHC、TVOC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新改扩建项目二级标准限值;颗粒物、锰及其化合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外排水污染物浓度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严值。
(三)噪声排放标准: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期间没有收到相关投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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