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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番禺分局关于对广州微检技术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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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州微检技术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12月 18日至  2024年12月24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德胜路39号,邮编:511400

  联系电话:020-84691008,020-84627027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微检技术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番禺区

建设单位

广州微检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州微检技术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天保路6号405房,申报内容为从事室内环境空气检测,年开展室内环境空气(不含特殊气体)检测项目约3.4万个样品/年。该项目总建筑面积250平方米,租用1栋五层建筑物第四层的部分进行建设;主要设备有气相色谱仪1台、气相色谱质谱仪1台、紫外分光光度计1台、四通道恒流空气采样器5台、电热鼓风干燥箱1台、箱式高温电阻炉1台、纯水机1台及实验室设备一批;员工15名,内部不安排食宿。

环评机构

广东华南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经“中和+混凝沉淀”处理后排入市政集污管网,送中部净水厂处理。项目设置废水总排口1个。
(二)按照《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的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实验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通风柜/万向罩收集后,通过专用管道引至项目所在建筑物楼顶高空排放,排放口高度不低于15米,项目设置废气排放口1个。
加强车间边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的监控,确保车间边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的废气达到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监测超标时应加强对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收集、净化处理。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设生产车间,对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定期检修设备。
(四)实验废液、废试剂瓶、实验废弃材料、废样品及废药品、污泥等属于危险废物的须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的专用贮存场所存放并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机构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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