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羽思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汽车配件50万个、年加工喷涂手机壳150万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12月 16日至 2024年12月2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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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羽思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汽车配件50万个、年加工喷涂手机壳150万个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花都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羽思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州羽思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花都区岭东路21号自编2栋厂房一(5楼),总占地面积为13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300平方米,年产汽车配件50万个、喷涂手机壳150万个。 |
环评机构 | 广东森海环保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本项目选址位于新华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同未添加任何药剂、定期更换的间接冷却废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新华污水处理厂集中深度处理,尾水排入天马河。 ②本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包围型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两级活性炭吸附塔装置(TA001)处理,除尘、调漆、喷底漆、烘烤1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引入“水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两级活性炭吸附塔”装置(TA002)处理,调漆、喷中漆、烘烤2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引入“水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两级活性炭吸附塔”装置(TA003)处理,调漆、喷面漆1、烘烤3、喷枪清洗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引入“水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两级活性炭吸附塔”装置(TA004)处理,除尘、调漆、喷面漆2、烘烤4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引入“水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两级活性炭吸附塔”装置(TA005)处理,TA001-TA005处理后的尾气分别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1-DA005)排放。打标废气通过加强机械通风无组织排放。 ③本项目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布置生产设备,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加强生产设备日常维护和保养,以及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后,不会对周边声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④本项目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贮存过程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包装固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集尘灰斗、废模具收集后外售资源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危废暂存间设置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措施,并设专人管理,按要求设置警示及识别标志。废活性炭、废原料空桶、废润滑油、废干式过滤器、含油废抹布及手套、水帘柜及喷淋塔更换废水、喷枪清洗废水、废漆渣等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