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港东路(黄埔村段)加油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12月 16日至 2024年12月2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00号飞龙大厦8楼,邮编:510000
联系电话:020-34385922
传 真: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新港东路(黄埔村段)加油站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海珠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市穗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琶洲街道新洲立交西北侧,占地面积2753m2,站房建筑面积为160m2,售卖92#、95#、98#汽油和0#柴油,年销售量11450t(其中汽油9050t,柴油2400t),项目设40m3 埋地式储油罐2 个(其中95#汽油罐1 个、0#柴油罐1 个),35m3 埋地式储油罐2个(均为92#汽油罐),20m3 埋地式储油罐1 个(98#汽油罐),项目设置洗车服务。 |
环评机构 | 广东南环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卸油、加油等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油气回收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洗车废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3)加油机、潜油泵、自动洗车机、进出站场车辆行驶等噪声源采取墙体隔声、减振等措施处理。(4)加强固体废物存储、处置管理。危险废物应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要求设置危险废物存储区,并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