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闽兴包装科技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12月 17日至 2024年12月23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华梦街6号中国铁建环球中心5号楼4楼402,邮编:5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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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市闽兴包装科技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南沙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市闽兴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州市闽兴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北龙路83号(自编2号)二号厂房之二,因发展需要,广州市闽兴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拟将厂房整体搬迁至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高沙村新村街38号102,建设“广州市闽兴包装科技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占地面积2308.11平方米,建筑面积4113.51平方米,搬迁后仍从事吸塑包装制品的生产,年产吸塑包装制品约396吨。搬迁完成后现有生产场所全部停产,不再进行生产活动。 |
环评机构 | 广州科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打样机和吸塑机上方均设置包围型集气罩收集废气,收集到的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苯乙烯、乙醛、甲苯、乙苯、臭气浓度)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模具机加工烟尘(颗粒物)经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