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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从化分局关于对广州天省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广州市从化天省实验学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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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州天省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广州市从化天省实验学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12月 12日至  2024年12月18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从化区街口街河滨北路128号,邮编:510900

  联系电话:020-87956222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天省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广州市从化天省实验学校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从化区

建设单位

广州天省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州天省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拟选址从化区太平镇沙溪洞片区(FA1504024地块),建设九年一贯制学校,分设小学和初中部,设教学用生物实验室、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和科学实验室。项目总占地面积约72018.03 m2,总建筑面积约101091.56 m2,学校建成后规划办学规模拟设学生2280人(其中小学生840人、初中生1440人)、教职员工228人。

环评机构

广州市逸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与生活污水分别经预处理后回用,严禁排入沙溪水。落实建设工程扬尘防治“6个100%”的管理要求,施工场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组织施工、加强工地管理、控制作业时间,施工噪声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和处置。
(二)营运期项目在市政污水管网接通前,生活污水、食堂含油废水、实验室废水、备用发电机喷淋废水和地下停车场清洗废水分别经预处理后,依托天人山水健康产业园一区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达标尾水回用于产业园区道路清洗和园林山地绿化浇灌。市政污水管网接通后,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太平钱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本项目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相应排气筒高度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
食堂油烟污染物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标准要求,备用发电机燃烧废气污染物SO2、NOx、颗粒物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烟气黑度不大于林格曼黑度一级。
边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氯化氢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H2S、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新、扩、改建设项目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控制广播设备使用时间和音量,高噪声设备设于专用设备房内,采用基础减振、隔声、吸声、消声等综合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标准。
(五)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和处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进行管理。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六)严格按《报告表》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在学校东北侧空地设置有效容积约700 m3的地埋式事故应急池。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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