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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关于对广州威众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年产金属构件10万件、金属箱柜1000套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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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州威众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年产金属构件10万件、金属箱柜1000套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12月 10日至  2024年12月16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邮编:

  联系电话:020-82628751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威众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年产金属构件10万件、金属箱柜1000套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增城区

建设单位

广州威众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沙滘村高权、大堪(A3厂房),主要从事金属构件、金属箱柜的生产,预计年产金属构件10万件、金属箱柜1000套。项目占地面积2750平方米,建筑面积3065.76平方米,劳动定员3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年工作240天,一班制,每天生产8小时。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环评机构

广州市朗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营运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永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
(二)营运期项目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苯系物(甲苯、二甲苯、三甲苯)、非甲烷总烃、TVOC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总VOCs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新扩改建项目厂界二级标准值。
(三)营运期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应对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应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提高环境事故应急处理能力,保障环境安全。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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