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大舜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年再制造汽车保险杠5t、汽车车门15t、汽车发动机盖13t、汽车前叶子板5t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12月 06日至 2024年12月12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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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西大舜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年再制造汽车保险杠5t、汽车车门15t、汽车发动机盖13t、汽车前叶子板5t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花都区 |
建设单位 | 广西大舜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主要建筑物为1栋3层厂房(本项目租用一层的一半、二层的一半及三层整层),占地面积3592 m2,建筑面积7184 m2,主要从事汽车的零部件的生产再制造。项目属“未批先建,未验先投”建设项目,现补办环评报批手续。本项目劳动定员20人,每天工作8小时(白班),年工作300天。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10%。 |
环评机构 | 广州壹心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排水体制。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花东污水处理厂;保险杠清洗湿磨废水经三级隔油沉淀池预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更换清洗废水通过槽车运至元泰(广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理,最终纳入花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喷淋塔及水帘柜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更换废水、喷枪清洗废水按危险废物相关管理要求,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