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湛高铁广州段项目输电线路迁改工程、广湛高铁广州段项目输电线路迁改工程(二期)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12月 05日至 2024年12月1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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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湛高铁广州段项目输电线路迁改工程、广湛高铁广州段项目输电线路迁改工程(二期)2个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越秀区;广东广州荔湾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工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广湛高铁广州段项目输电线路迁改工程 广湛高铁广州段项目输电线路迁改工程位于广州市荔湾区西村街道和越秀区矿泉街道。工程的建设内容包括: ①新建110kV环三甲乙线(220kV环西变电站-原#1接头井段)双回电缆线路长约2×0.403km,新建电缆型号为FY-YJLW03-Z-64/110kV-1200mm2。 ②拆除原有110kV环三甲乙线(220kV环西变电站-原#1接头井段)双回电缆线路长约2×0.32km。 (2)广湛高铁广州段项目输电线路迁改工程(二期) 广湛高铁广州段项目输电线路迁改工程(二期)位于广州市荔湾区桥中街道。工程的建设内容包括: ①新建220kV花泮线/220kV泮罗线/110kV涌峰乙线坦尾甲支线Q3~220kV花泮线39#/220kV泮罗线05#/110kV涌峰乙线坦尾甲支线11#塔段220kV/110kV混压同塔三回架空线路长约3×0.682km,新建四回路铁塔3基(新建Q3~Q5塔)。 ②拆除原有220kV花泮线32#/220kV泮罗线12#/110kV涌峰乙线坦尾甲支线04#~220kV花泮线39#/220kV泮罗线05#/110kV涌峰乙线坦尾甲支线11#塔段220kV/110kV混压同塔三回架空线路长约3×1.089km,拆除三回路铁塔7基(原有220kV花泮线32#/220kV泮罗线12#/110kV涌峰乙线坦尾甲支线04#~220kV花泮线38#/220kV泮罗线6#/110kV涌峰乙线坦尾甲支线10#塔)。 工程总投资4650.6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2万元。 |
环评机构 | 广电计量评价咨询(广东)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大气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1)应严格按照《广州市建设工程扬尘防治“6个100%”管理标准细化措施》要求,控制施工扬尘:施工现场100%围蔽、工地路面100%硬化、工地砂土及物料100%覆盖、施工作业100%洒水(拆除工程100%洒水降尘)、出工地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长期裸土100%覆盖或绿化。 (2)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经过运输线路沿线环境敏感目标时,应减速慢行,减少扬尘的产生。对裸露施工面等施工场地及临时堆土应及时洒水抑尘。 (3)根据《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施工现场堆放的散体建筑材料,应当采取密闭或者遮盖等防尘措施;禁止凌空抛撒建筑废弃物;装卸建筑散体材料或者在施工现场粉尘飞扬的区域,应当采取遮挡围蔽或者喷水降尘等措施;禁止燃烧建筑废弃物和生活垃圾。 二、水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1)应合理组织施工,先行修筑简易沉砂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严禁施工废水乱排、乱流,做到文明施工;由于施工人员就近租用民房或工屋,因此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则依托当地已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2)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免雨季开挖作业。施工期间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垃圾、弃土、弃渣,禁止排放未经处理的钻浆等废弃物。 三、声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1)施工单位应采用满足国家相应噪声标准的施工机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机械保养和维护,并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施工机械,并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挡。 (2)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严禁高噪音、高振动的设备在中午及夜间休息时间作业。 (3)施工运输车辆经过附近声环境敏感目标时禁止鸣笛且减速慢行,输电线路牵张场和临时施工占地尽量远离居民区布置。 四、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一并纳入当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对沿线环境不产生影响。 (2)对于线路塔基和电缆管廊开挖产生的临时土方,施工中在塔基或电缆施工场地内设置了临时堆土场用于堆放回填的土方,并采取了苫布覆盖,回填后多余的土方集中收集后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消纳场处理;工程废料、废旧基础、弃渣等其他建筑垃圾在施工场地内短暂存放,经集中收集后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消纳场处理;原有线路拆除后产生的废旧铁塔、导线、旧电缆和金具等交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进行了回收处理。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间,合理优化施工范围,尽量减少施工期间临时施工占地范围,同时严格控制施工范围,除了不可避免的工程占地所造成的植被破坏以外,严禁发生其它人为形成的破坏,减少施工人员对植被的践踏和损毁。 (2)对于临时占地所破坏的植被,应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限制施工范围,尽量减少施工人员对周围植被的践踏和损毁,合理堆放弃土、弃渣,施工完毕后及时对裸露的场地进行硬化和复绿。 (3)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因地制宜进行土地功能恢复。 六、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新建电缆线路选用带屏蔽层的电缆,屏蔽层接地等,降低电磁环境影响。新建架空线路合理选择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新建220kV/110kV混压同塔三回线路110kV线路导线对地最小距离应≥19.5m、220kV线路导线对地最小距离应≥36.2m。 (2)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保障发挥环境保护作用。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