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增城区中心城区净水厂污水处理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12月 05日至 2024年12月1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邮编:
联系电话:020-82628751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增城区中心城区净水厂污水处理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增城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市增城区供排水管理中心 |
项目概况 | 一、增城区中心城区净水厂位于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上塘村、沙头村、龙地村,于2018年4月取得《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增城区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系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增环评〔2018〕41号),2018年取得《关于增城区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系统工程建设项目调整环境影响技术分析报告备案的复函》(增环函〔2018〕1380号),2020年完成自主验收。现你单位拟新建细格栅及沉砂池、污泥干化车间、储泥池等建构筑物,总处理规模由15万m3/d提升至20万m3/d,同时增加、更换设备扩容荔城泵站,使污水转输规模由10万m3/d提升至20万m3/d。改造后项目不新增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增加947.4平方米,服务范围扩大至101km2。改造后项目工作制度不变,新增员工9人,均在项目区内食宿。改造项目总投资9978.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978.9万元。 |
环评机构 | 广州光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至增城区中心城区净水厂集中处理;施工废水经预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场地抑尘。施工期工地要严格落实“6 个100%”扬尘控制措施,及时清运和处理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做好施工弃土弃渣和建筑垃圾处理处置。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减少对环境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