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10千伏较场站第三台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12月 05日至 2024年12月1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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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110千伏较场站第三台主变扩建工程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越秀区 |
建设单位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 |
项目概况 | 110kV较场变电站位于广州市越秀区较场西路23号西侧,围墙内占地面积908m2,为全户内变电站。已建成2×50 MVA主变压器(#1、#2主变),110kV线路2回,10kV线路30回,无功补偿容量2×2×5000kvar,1座25 m3地下事故油池;设值守人员1人。 为满足区域供电需求,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现拟投资4559.1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0.66%)于110kV较场变电站内预留位置扩建1台63 MVA主变压器(#3主变),无功补偿电容器组2×6000kvar,#3主变1回T接110kV永区线(区庄站内T接);新建电缆线路总长度1×2.17km,工程内容包括:拆除并更换永区线N5接头到区庄站原旧电缆,长0.26km;新建较场至区庄站单回电缆线路路径长度1×1.91km(含较场站内100m)。本项目不新增员工,事故油池依托现有工程(有效容积25m3)。 本项目不新增永久占地,施工期临时占地面积8280m2,占地类型为建设用地(道路)。电缆施工采用明挖结合顶管的方式进行。项目建设周期为6个月。 |
环评机构 | 四川省自然资源实验测试研究中心(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生态保护措施:变电站工程的临时施工机械设备和设施、材料场等均布置在变电站范围内,电缆线路施工中尽量控制开挖范围,施工结束及时进行地面清理、平整及地面硬化与恢复。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生活依托周边城市设施;地表径流、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等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 (三)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广州市建设工程扬尘防治“6个100%”管理标准细化措施》中的“6个100%”扬尘防治措施;使用商品混凝土;物料运输车辆须密闭、包扎、覆盖,并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保持道路清洁,场内道路、堆场及车辆进出时洒水降尘,对临时中转土方、弃土弃渣等进行洒水降尘或覆盖;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燃烧。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符合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保养和维护,采用低噪型施工方式,装卸材料时轻拿轻放;施工边界设置高度不低于2.5m彩钢板围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及施工时间,尽量减少在声环境保护目标附近的施工时间,尽量不在22:00~6:00和12:00~14:00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强噪声设备使用时尽量远离声环境保护目标;运输车辆经过声环境保护目标时减速禁鸣笛。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总挖方2200m3,无填方,弃方(2200m3)运至指定消纳场进行处置。建筑垃圾交由城市管理部门集中清运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本项目营运期无大气及水污染物产生。 (二)报告表采用类比监测的方法进行电磁环境影响分析。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变电站及电缆线路电磁环境评价范围内各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要求。 (三)根据报告表预测结果,变电站厂界外的昼、夜间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本项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外运,统一处理;站内蓄电池更换产生的废旧蓄电池和变压器维护、更换和拆解过程中可能产生废变压器油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五)事故油池配套拦截、防雨、防渗等措施和设施。发生泄漏时及时对变压器油进行拦截和处理,确保油及油水混合物全部收集、不外排。收集的废变压器油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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