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12月 02日至 2024年12月06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华路第一津街50、52号1号楼1楼,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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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越秀区 |
建设单位 | 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
项目概况 | 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总院)(以下简称“口腔医院”)位于广州市越秀区大塘街道陵园西路,目前共有陵园西路56号综合楼、陵园西路19号综合门诊、东风东路572号北翼门诊、陵园西路50号牙周科门诊4个区域,总建筑面积13423.15m2。口腔医院主要设口腔保健门诊、牙体牙髓病科、口腔粘膜病科、口腔颌面外科、麻醉手术科、检验科、放射科等24个临床、医技科室和18个行政后勤科室,共有牙科综合治疗台284张,住院病床57张,年接诊70万人次;无传染/感染病科室。总员工人数1000人,不设宿舍,陵园西路56号综合楼设有1个食堂提供就餐。医院不设洗衣房,洗衣工作均交由第三方公司;采用紫外线、消毒液等对院区各类用房进行消毒。急诊科提供24小时服务,全年工作365天,其余门诊科室日工作8小时,全年工作300天。 口腔医院现拟进行改扩建(以下称“本项目”),本项目总投资22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占总投资的9.05%。主要内容为陵园西路56号综合楼改造工程、陵园西路17号门诊工程新建两部分,具体内容包括: (1)陵园西路56号综合楼病房改造工程:2层检验科、3层病理科改为办公用房,检验科、病理科搬迁至陵园西路17号门诊;5~7层病区、8层麻醉手术科进行改造,共新增53张住院病床、11张观察床位、4个手术间。改造完成后,共有110张住院病床、11张观察床位、7个手术间。新增人员60人。 (2)陵园西路17号门诊新建工程,租用1栋6层现有建筑,建筑面积5463 m2:原有陵园西路50号牙周病科门诊整体项目(含牙科综合治疗台30张)及陵园西路56号综合楼检验科和病理科搬迁至陵园西路17号;同时新增设置牙周洁牙科、口腔粘膜科、放射科等科室,新增牙科综合治疗台72张;新增人员120人。 本项目改扩建完成后,口腔医院共有陵园西路56号综合楼、陵园西路19号综合门诊、陵园西路17号门诊和东风东路572号北翼门诊4个区域,总建筑面积18199.18 m2,科室设置情况总体不变,共有牙科综合治疗台356张,住院病床110张,预计年接诊量100万人次。工作人员1180人,食宿情况不变,工作制度不变。 |
环评机构 | 广州同河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使用已建成的建筑物进行装修施工,主要施工内容为对已有建筑物进行装修及设备安装调试。施工期(装修期)拟做好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施工现场洒水防尘,及时清理边角料、碎屑粉末,打磨切割时单独围护施工。 (二)废水: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内食宿;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依托医院的卫生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汇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猎德污水处理厂。 (三)本项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作业时间安排在昼间6:00~12:00、14:00~22:00 期间进行,选用低噪声或带有隔音、消音的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制订合理的施工计划,尽可能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 (四)建筑垃圾交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送至指定地点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本项目无洗印废水、含重金属废水产生。 陵园西路56号现有1座综合楼污水站(TW001),设计处理规模300m3/d,余量113m3/d;采用“格栅+调节池+缺氧池+MBBR+MBR+紫外消毒+次氯酸钠消毒”处理工艺。本次改造工程新增废水量31.3m3/d,其中职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医疗废水一并经污水站(TW001)处理后,尾水由污水排放口(DW001)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陵园西路17号新建1座污水站(TW003),设计处理规模40m3/d,采用“紫外消毒+次氯酸钠消毒”处理工艺。本工程新增废水量29.7m3/d,其中职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纯水机组排水(浓水及反冲洗废水)、医疗废水一并经污水站(TW003)处理后,尾水由污水排放口(DW003)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预处理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限值两者的较严者后经市政管网排入猎德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污水处理站池体密闭加盖,臭气经抽风收集送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l8466- 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无组织排放,排放口设置避开敏感建筑及人群。本项目使用紫外灯结合酒精的方式进行院区消毒,消毒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 202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 新增员工用餐依托现有食堂,食堂采用管道天然气为燃料,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30m高排气筒排放。 (三)本项目通过合理布局主要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各类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降噪防护措施。水泵、发电机、空调机等均放置于专用设备房内。空调机房风管采用软连接,风管及进风口、出风口等处设置消声装置,基础减振;空调机房不与敏感房间相邻,机房内部采取吸声、隔声措施;靠近敏感房间时,对基础设施与设备采取双级防振。 (四)本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临时贮存、转移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厨余垃圾、废油脂交由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纯水制备产生的废反渗透膜、废输液瓶/袋、废玻璃瓶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医疗废物交广东省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有限公司处理,废紫外线灯管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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