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36
各相关企业:
为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推进广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按照《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粤环函〔2021〕496 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2022年度新生产机动车监督检查,包括核查环保信息随车清单和污染控制装置等,并委托第三方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广州)有限公司进行新车抽检等技术支撑。
请被检单位积极配合做好以下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形式拒绝或延误检查:
1.安排专业人员配合现场检查。
2. 如需抽取样车送检的,请通知生产企业携带企业法人授权书盖章原件到场做好待检准备。样车按规定封样后,将按照选定方式送至第三方试验室进行检测,检测周期约为60天。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径向我局反馈。
特此函告。
附件: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pdf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