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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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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和生态环境部、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提升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督促企业落实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实现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考核评分达标,广州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在2019年9月编制的《广州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引》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完善。

  指引采用图文并茂形式,对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经营许可、贮存设施等环境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作出统一指引标准,明确了达标参考样板。指引的修订印发,有助于指导企业逐项落实《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12大项27小项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理处置等行为。

  下载链接:《广州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引(危险废物产生单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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