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导则》,现将我市2014年度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情况发布如下:
一、综述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广州市环境保护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创新监管手段,积极推行广州市固体废物GIS信息系统管理;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为抓手,全面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联单管理等制度,强化固体废物环境监管,有效保障了固体废物环境安全。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状况
(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根据2014年环境统计,广州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495.88万吨,其中粉煤灰所占比例最大,占37.76%,炉渣占15.44%,冶炼废渣占11.34%,脱硫石膏占7.27%,其他固体废物占28.19%。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大的是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占44.23%,其中大部分(占61.01%)为粉煤灰。
广州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为468.47万吨,粉煤灰的综合利用量最大,占全部综合利用量38.46%。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0.0056万吨,处置量24.71万吨。从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情况看,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及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的综合利用率较高,分别为99.77%和98.04%(见表1、表2)。
表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利用情况
指标名称 |
单 位 |
数 量 |
产生量 |
万吨 |
495.88 |
综合利用量 |
万吨 |
468.47 |
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 |
万吨 |
0.0056 |
处置量 |
万吨 |
24.71 |
处置往年贮存量 |
万吨 |
0.0006 |
贮存量 |
万吨 |
2.71 |
排放量 |
万吨 |
0 |
表2 主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种类
固体废物名称 |
产生量 (万吨) |
产生量占总量的比例(%) |
综合利用量(万吨) |
综合利用率(%) |
粉煤灰 |
187.22 |
37.76 |
180.17 |
96.23 |
炉渣 |
76.54 |
15.44 |
71.93 |
93.98 |
冶炼废渣 |
56.26 |
11.34 |
56.01 |
99.56 |
脱硫石膏 |
36.05 |
7.27 |
35.95 |
99.72 |
其它固体废物 |
139.81 |
28.19 |
124.41 |
88.99 |
(二)危险废物。
1. 工业危险废物。
根据2014年环境统计,广州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46.50万吨,其中危险废物产生量最大的是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占23.31%,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占22.47%,造纸和纸制品业占13.62%,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占11.91%。
广州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综合利用量19.74万吨,处置量26.76万吨,处置利用率100%。综合利用量最大的是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见表3、表4)。
表3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工业危险废物 |
单位 |
数 量 |
产生量 |
万吨 |
46.50 |
综合利用量 |
万吨 |
19.74 |
处置量 |
万吨 |
26.76 |
贮存量 |
万吨 |
0 |
排放量 |
万吨 |
0 |
处置利用率 |
% |
100 |
表4 主要工业危险废物种类
指标 |
危险废物产生量(万吨) |
危险废物产生量占总量比例(%) |
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量(万吨) |
危险废物处置量 (万吨) |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10.84 |
23.31 |
6.41 |
4.43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10.45 |
22.47 |
8.52 |
1.93 |
造纸和纸制品业 |
6.33 |
13.62 |
0.0032 |
6.33 |
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
5.54 |
11.91 |
2.07 |
3.47 |
其他行业 |
13.34 |
28.69 |
2.74 |
10.60 |
2. 医疗废物。
广州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均按要求,将产生的医疗废物全部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焚烧处置。
2014年,广州市医疗废物产生量和处置量均为20189.46吨,医疗废物100%集中无害化处置。
3.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情况。
2014年,广州市范围内共有24家危险废物持证经营企业(见附件),其中22家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1家(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向广州市环保局申领收集处置医疗废物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1家(广州汇龙废矿物油回收服务中心)向广州市白云区环保局申领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4. 危险废物处置设施。
广州市有1家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单位——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设有4台W·W型热辐射式焚烧炉,2014年实际处理量为55.31吨/日。
广州市有1家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单位——广州绿由工业弃置废物回收处理有限公司,核准焚烧处置能力9500吨/年,实际处理量9021.95吨/年。
广州市有1家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技术设备公司,核准填埋处置能力2.2万吨/年,实际填埋处置量12647.83吨/年。
(三)城市生活垃圾。
根据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统计数据,2014年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产生总量430.19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总量393.62万吨,其中,生活垃圾焚烧处理92.31万吨,卫生填埋301.31万吨,无害化处理率为91.50%。
(四)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
2014年广州市共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48座,处理城镇生活污水14.66亿吨,产生污水处理污泥73.05万吨(按含水量80%计算)。
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方法主要包括:堆肥干化、水泥窑协同处理、制作营养土等。主要由广州市越堡水泥有限公司、广州海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远绿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肇庆奥特生态环保有限公司、河源市固体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有限公司、广东中辉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和东莞市圣茵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进行处理。
(五)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广州市已完成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在各企业的应急预案中,均包含有关危险废物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管理。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均全面完成企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加以完善。
注:信息发布城市:广州市
信息发布机构: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信息发布日期:2015年6月3日
信息发布周期: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信息来源:2014年环境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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