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导则》(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33号)要求,现将广州市2015年度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情况发布如下:
一、综述
2015年,紧紧围绕广州市环境保护工作部署,以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为原则,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严”和“实”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探索创新。扎实推进广州市固体废物GIS信息系统管理,全面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强化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保障固体废物环境安全。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状况
(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根据2015年环境统计,广州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463.38万吨,其中粉煤灰所占比例最大,占42.50%,炉渣占15.46%,冶炼废渣占8.04%,脱硫石膏占7.62%,污泥占0.91%,其他固体废物占25.47%。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大的是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占46.54%,其中大部分(占66.15%)为粉煤灰。
广州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为441.35万吨,粉煤灰的综合利用量最大,占全部综合利用量的44.24%。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0.46万吨,处置量19.20万吨。从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情况看,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及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的综合利用率比较高,分别达到100%和99.76%(相关数据详见表1、表2)。
表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利用情况
指标名称 |
单 位 |
数 量 |
产生量 |
万吨 |
463.38 |
综合利用量 |
万吨 |
441.35 |
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 |
万吨 |
0.46 |
处置量 |
万吨 |
19.20 |
处置往年贮存量 |
万吨 |
0.014 |
贮存量 |
万吨 |
3.30 |
排放量 |
万吨 |
0.00 |
表2 主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种类
固体废物名称 |
产生量 (万吨) |
产生量占总量的比例(%) |
综合利用量(万吨) |
综合利用率(%) |
粉煤灰 |
196.96 |
42.50 |
195.24 |
99.12 |
炉渣 |
71.64 |
15.46 |
64.45 |
89.96 |
冶炼废渣 |
37.28 |
8.04 |
37.28 |
100.00 |
脱硫石膏 |
35.30 |
7.62 |
35.28 |
99.95 |
污泥 |
4.18 |
0.91 |
1.78 |
42.49 |
其它固体废物 |
118.02 |
25.47 |
107.32 |
90.58 |
(二)危险废物。
1. 工业危险废物。
根据2015年环境统计,广州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50.52万吨,其中危险废物产生量最大的是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占25.79%,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占22.01%,造纸和纸制品业占13.85%,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占11.9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占9.42%,其他行业占16.94%。
广州市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量为19.86万吨,处置量30.66万吨,处置利用率100%。综合利用量最大的是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相关数据详见表3、表4)。
表3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工业危险废物 |
单位 |
数 量 |
产生量 |
万吨 |
50.52 |
综合利用量 |
万吨 |
19.86 |
处置量 |
万吨 |
30.66 |
贮存量 |
万吨 |
0.00 |
排放量 |
万吨 |
0.00 |
处置利用率 |
% |
100.00 |
表4 主要工业危险废物种类
指标 |
危险废物产生量(万吨) |
危险废物产生量占总量比例(%) |
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量(万吨) |
危险废物处置量(万吨)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13.03 |
25.79 |
10.45 |
2.58 |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11.12 |
22.01 |
5.67 |
5.44 |
造纸和纸制品业 |
7.00 |
13.85 |
0.0022 |
7.00 |
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
6.06 |
11.99 |
2.69 |
3.37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4.76 |
9.42 |
0.022 |
4.74 |
其他行业 |
8.55 |
16.94 |
1.03 |
7.53 |
2. 医疗废物。
广州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均按要求,将产生的医疗废物统一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焚烧处置。
2015年,广州市医疗废物产生量和处置量均为21025.64吨,医疗废物100%集中无害化处置。
3.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情况。
2015年,广州市范围内共有20家危险废物持证经营企业(见附件),其中18家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申领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1家(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向广州市环保局申领了收集处置医疗废物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1家(广州汇龙废矿物油回收服务中心)向广州市白云区环保局申领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4. 危险废物处置设施。
广州市有1家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单位——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设有4台W”W型热辐射式焚烧炉,2015年实际日均处理量为57.60吨。
广州市有1家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单位——广州绿由工业弃置废物回收处理有限公司,根据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的通知》精神,广州市环境保护局组织专家评估组对广州绿由工业弃置废物回收处理有限公司2015年焚烧类危险废物处置量开展核定工作,核准该公司2015年度焚烧许可量13571吨。2015年实际处置焚烧类危险废物11123.83吨。
广州市有1家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技术设备公司,核准填埋处置能力2.20万吨/年,2015年实际填埋处置14802.10吨。
(三)城市生活垃圾。
根据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提供数据,2015年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产生总量为455.84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总量为434.15万吨,其中,生活垃圾焚烧处理99.18万吨,卫生填埋334.97万吨,无害化处理率为95.24%。
(四)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
2015年广州市48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共处理城镇生活污水15.32亿吨,产生污水处理污泥68.24万吨(2015年部分污水处理厂污泥实现了厂内干化,干化后含水率为30~40%,其余污泥含水率80%)。
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方法包括堆肥干化、水泥窑协同处理、制作营养土等,主要由广州市越堡水泥有限公司、广州海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远绿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肇庆奥特生态环保有限公司、河源市固体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有限公司、广东中辉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和东莞市圣茵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进行处理。
(五)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根据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要求,全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已全部完成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及备案工作。
注:信息发布城市:广州市
信息发布机构: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信息发布日期:2016年5月30日
信息发布周期: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信息来源:2015年环境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