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21 09:25 来源:珠江环境报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获悉,该局仅用9天时间即完成一起生态环境损害案件的磋商赔付工作。
据悉,白云区某经营玻璃加工作坊违法排放生产废水,造成地表水生态环境损害,构成污染环境罪。该案由生态环境部门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并依法对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追偿工作。
为提升磋商赔付效率,在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指导下,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与相关鉴定机构、专家进行了综合研判。鉴于该案事实明确,无需委托专业检测机构进行补充检测,责任认定无争议,该局采取了损害后果简易鉴定方式,即无需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或鉴定评估报告,选择由专家委员会出具评估报告的方式,大大缩短了鉴定时限,也为当事人节省了鉴定费用。
同时该局积极加强与涉案当事人沟通,迅速就损害事实、赔付金额、赔付方式等达成一致意见,并完成损害赔偿协议签订和损害金额赔付工作,总计赔偿2.7万余元,全部上缴国库,统筹用于开展生态环境修复。该案从发出磋商告知书到完成赔付,总历时9天,比规定的磋商期限(90天)缩短了81天。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将继续探索生态损害赔偿新模式,有力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提速办理,进一步提高赔偿义务人生态环境修复的积极性。
(肖国洪 张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