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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河湖长制工作“省考”放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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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1 09:23 来源:珠江环境报

  本报讯  经省第一总河长、省总河长同意,近日,省河长制办公室公布2023年“省考”结果。根据《关于2023年度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经综合评定,2023年度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24个省成员单位考核等次均为良好以上,192位地级以上市河长湖长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其中,获得通报表扬的有:广州、深圳、江门、茂名、珠海、中山、佛山、东莞、河源、汕头、梅州、汕尾、清远。     

清“四乱”遗留问题  处置力度大

  2023年,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省河长制办公室统筹协调各级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以“走在前列”总目标为统领,全面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各项工作,奋力书写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南粤河湖答卷。

  全省五级河长湖长责任体系持续压实,全面建立纵向到地方、横向到部门、责任到河长湖长个人的考核机制。

  全省河湖“四乱”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劣V类断面比例均优于国家要求的年度目标值。

  万里碧道建设高质量推进,绿色水经济新业态加快呈现,水利部第一批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广州南岗河完成建设任务并顺利通过评估,积极探索打造绿美碧带,全面建设幸福河湖。

  省委、省政府高位推动河湖长制落实,高规格召开全省河湖长制林长制工作会议,全面部署纵深推进河湖长制工作。

  省市县镇村五级河长湖长常态化巡河履职,累计巡河(湖)近280万次,省市县三级发出河长令41件,推动大批长期想解决而未能解决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以省总河长令的形式出台省河湖长制监督检查办法,修订出台《广东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考核方案》,实行对地方、部门和河湖长个人考核机制,形成“查、认、改、责”闭环管理模式。      

坚持精准治污  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全年完成“四乱”问题整治6093宗,清理拆除违法建筑物202万平方米。

  创新运用河湖长制平台,由省河长制办公室牵头,多部门协调联动,从严从实从速抓好出海水道与河道水域非法洗砂洗泥问题整改。

  省委、省政府作出利用冬春时节开展水塘河道清淤的工作部署,出台6条具体工作措施,建立“政府引导、部门协作、社会支持”的工作模式,全省党员群众广泛参与,2023年10月中旬至年底累计清淤1240万立方米,努力实现水畅其流,重显桑基鱼塘之景。

  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广东省2023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扎实有力推进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全省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省大江大河干流水质优良。

  全省149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阶段性达标,劣Ⅴ类断面全面消除。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实现“动态清零”,全省纳入国家监管平台的40条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国家下达的年度任务目标。


(赵东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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