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10 09:02 来源:珠江环境报
本报讯 为推动练江流域“2.0”版本提档升级,构建长效治污机制,进一步巩固提升练江治理成效,汕头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上报《汕头市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送审稿)》(简称条例草案送审稿),目前正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条例草案送审稿结合练江实际,按照侧重水环境治理、兼顾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三水统筹”的思路进行章节设置,明确政府及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考核评价机制和工作机制以及资金保障、跨区域合作问题;构建政府监管、舆论监督、公众参与、企业约束的多元共治的治理体系。
为构建水污染防治体系,条例草案送审稿强调以法定规划进行总体筹划,以总量控制为目标,对污染源至最终排污口整个防治链条涉及的各类治理设施(监测网络、企业排污口、污水管网、集中处理设施、入河排污口)、治理板块(初雨防治、河道疏浚、河道保洁、应急处置)进行规定,强化技术手段,明确各部门责任。根据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思路,条例草案送审稿关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协同治理,强调生态保护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建立产品价值多元化的转换、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强化工业园区管理,通过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宜居环境相融合的方式,发展环境治理新模式、新业态,探索可持续的绿色发展路径。条例草案送审稿还对行政处分、行政处罚、执法部门的监管措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执法司法协作进行规定。
条例草案送审稿推动治理方式从“运动式治理”逐步转向“常态化管理”的长效机制,重点解决练江综合整治资金保障不足、部门职责不清、初雨污染防控工作有待进一步落实、农村环境治理难度大、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淡薄、违法成本低廉、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路径有限、人民群众环境保护意识有待提高等问题。提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人大监督,制订练江流域综合治理专项规划,同时结合汕头市练江流域位于下游的实际情况,提出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为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提供充分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
为提高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杜绝偷排、漏排违法行为,对企业加强违法惩戒,条例草案送审稿引入了征信管理、正面清单对企业进行信用约束,设置了统一的投诉、举报渠道,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对企业排污进行禁止性规定并设置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为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增设了按日连续处罚规定。结合练江治理现状,条例草案送审稿在重点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减量置换的基础上,提出产业园区规划建设要求,根据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情况发展产业,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发展生态和产业相融合的新模式,采用生态补偿方式,探索可持续的绿色低碳发展路径。
(单首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