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13 09:03 来源:珠江环境报
本报讯 近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深圳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24—2027年)》(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若干措施》提出一系列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举措和激励措施,其中对企业推广应用先进环保技术的示范项目最高资助1000万元。
《若干措施》立足超大型城市发展定位,积极探索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推进路径,聚焦发展所需、企业所急、环保所能,积极推动治理提效、服务提质、改革提能,谋划构建了涵盖项目落地、转型发展等全流程、多层次的政策举措和激励措施,全面提升深圳市高质量发展的生态环境政策供给能力,助力全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目标实现。
在政策举措方面,《若干措施》提出,率先推进碳排放总量与强度双控,建立健全以环境质量改善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为导向的产业准入及退出机制。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推动水质净化厂协同处理食品行业等可生化性较好的工业废水,支持企业应用污泥减量化技术。积极创建“宁静小区”,打造高密度超大宁静城市典范。探索建立环保领跑者制度和开展企业自愿性环境治理试点,鼓励支持企业开展环保合规建设。鼓励打造“智慧低空+治理+服务”模式,全面启动“综合查一次”生态环境执法。探索创新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深圳模式。
在激励措施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开展工业集聚区生态环境治理、支持打造近零碳排放区试点,分类资助优秀和试点项目。对开展新污染物治理的先进技术示范和试点工程的企业予以资助,其中对企业推广应用先进环保技术的示范项目最高资助1000万元。对纳入深圳气候投融资项目库推广库和开发库的项目业主、开展碳排放权融资业务且按时完成碳市场履约的重点排放单位予以资助。鼓励开发碳普惠体系下的方法学、应用程序和低碳场景,对开发机构分别给予资助。
(沈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