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01 10:05 来源:珠江环境报
本报讯 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河源市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2月27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督察报告。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5月29日向河源市委、市政府进行反馈。督察组组长凌锋通报督察报告,河源市委书记何国森作表态发言,河源市市长李勇平主持会议。
督察指出,河源市部分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一些突出问题仍需加快解决。
一是绿色崛起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基础还不够扎实
部分地方和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不够深入。有些县(区)和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绿富双赢的辩证关系认识不到位,没有真正理解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
部分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统筹规划不够合理。部分地方和部门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缺乏系统性规划,导致应急填埋、渗滤液超警戒积存等问题重复发生。截至督察进驻时,全市生活垃圾仍处于零焚烧状态,全市5个在用生活垃圾填埋场,超负荷运转现象严重;同时因渗滤液处理能力不匹配,造成新的渗滤液积存超警戒问题。河源市90座镇级污水处理设施中,有30座进水负荷率低于30%。江东新区污水处理能力足够区域生活污水处理需求,但因统筹不到位、管网建设不配套,两座污水处理厂日均进水负荷率均在20%左右。
生态环境保护精细化管控还不够到位。2020-2022年,河源市AQI达标率呈逐年下降趋势,臭氧年评价浓度呈逐年上升趋势,大气环境精细化管理需进一步加强。部分工业企业废气收集治理不到位,部分区域扬尘管控不到位,秸秆焚烧时有发生。部分传统产业县域工业集聚区的环境治理不到位,有的园区污水处理设施长期"带病"运行。一些农村污水治理任务未落实。
二是美丽河湖建设和保护仍有短板
污水设施处理效能较低。污水管网老化、破损问题比较突出,但和平县还未组织管网排查,紫金县仍在排查中,对管网运维情况底数不清;源城区、东源县、龙川县、连平县、江东新区等完成城区管网排查工作,发现存在结构性缺陷28792处、检查井缺陷19041处、雨污混接点1667处,未采取有力措施予以维护,导致部分污水厂进水浓度逐年降低。
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进展缓慢。按照《广东省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2023年河源市入河排污口排查任务要完成80%,基本完成专项行动整治清单内的101个排污口整治。截至2023年11月底,河源市入河排污口排查进度仅42.4%,与年度目标差距较大,仍有19个入河排污口未完成整治任务。
三是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存在薄弱环节
违法违规采矿问题突出。部分企业长期违反矿产资源法规定,无证开采、越界开采或超量开采。2021年以来,全市发生违法采矿128起。
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责任落实不到位。截至2023年9月底,河源市仅完成《“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行动计划》任务的16.65%,仅完成2023年度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任务的17.04%,整体进度严重滞后,受到省相关部门通报。自然保护地管理保护力度不够。森林资源质量有待提升。
四是部分领域生态环境安全底线不够牢固
部分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能力不足,市区七寨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老旧,连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能力严重不足,大量渗滤液在库区积存。部分生活垃圾转运、填埋场所运营管理不规范,源城区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站内环境脏乱差,渗滤液收集池顶部未密闭;连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堆体过高,现场管理混乱。
固体废物监管失衡。河源市固体废物处置台账不清、堆放不规范等问题比较突出。一些矿山尾矿库存在风险隐患。
督察强调,河源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45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李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