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01 10:04 来源:珠江环境报
本报讯 5月19日至22日,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陆续启动,5个省督察组分别进驻广州、汕头、梅州、东莞和阳江市,查实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核实了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甚至敷衍应对、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5月28日,省生态环境厅集中公开通报第三批5个典型案例,主要涉及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建筑垃圾非法倾倒、流域水污染治理、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等。
案例一是广州市个别镇街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存在短板,精细化管理亟待提升。
督察组分析认为,广州市个别城区有关部门和镇街对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和管理精细化工作落实不到位,对公众教育引导不到位,公众垃圾分类意识不强、行为养成不自觉,日常监管存在缺失、缺位。
案例二是汕头市部分区域建筑垃圾管理粗放,非法倾倒现象频发。
督察组分析认为,汕头市有关部门以及各区(县)对建筑垃圾治理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不到位,未形成有效合力导致建筑垃圾非法倾倒现象频发,对城乡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
案例三是梅州市丰顺县榕江北河整治推进不力,水环境质量超标风险大。
督察组分析认为,丰顺县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统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有差距,对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缺乏系统性、紧迫性、严肃性,对长期存在的生活污水直排、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能低下、农业养殖污染点多面广等重点难点问题缺少狠劲韧劲,导致榕江北河水质不能稳定达标。
案例四是东莞市中堂镇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不力,节能管理问题突出。
督察组分析认为,中堂镇及其相关部门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认识不足,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不力,燃煤锅炉替代关停工作滞后,热电联产项目“以热定电”落实不到位,重点用能单位能耗数据失真失实,部门监管落实不到位。
案例五是阳西县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仍不到位。
督察组分析认为,阳西县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仍有差距,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不足,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仍不到位。有关部门生态环境监管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赵东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