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30 09:36 来源:珠江环境报
本报讯 近日,为进一步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对两起环境资源案件进行集中宣判,并联合社区、工业园在一起案发地开展普法活动,取得良好反响。
针对被告人蒋某在经营过程中排放未处理的废水,造成严重环境污染一案,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禁止蒋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排污或者处置危险废物有关的经营活动。
而在另一案中,某环境科技公司在南海某工业园区内从事危险废物收集中转等业务,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溢散,导致楼上的某智能科技公司62名员工出现头晕、呕吐等不适症状。经审理,法院判决某环境科技公司应向某智能科技公司赔偿损失近30000元。
“今年以来,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导下,佛山市涉环境资源民事、刑事案件在南海法院集中管辖。”南海法院刑事审判庭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南海法院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的专业力量组成了环境资源审判团队,专门审理佛山涉环境资源案件,坚持以能动司法推动环境资源审判更加专业化、精准化,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佛山绿水青山。
当天下午,审判团队前往南海某工业园区的案发地进行现场走访,并在工业园区内开展“法治护航绿水青山”主题宣讲会,十余名企业代表到场聆听,这是南海法院今年开展的第2次生态保护普法活动。现场,法官从全国生态日设立的重要意义引入,以近年来南海法院办理的环境资源案件为例,详细解读相关法律法规,现场解答关于生态环境的法律问题,倡导企业在追求经济发展的同时兼顾环境保护重任,坚持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下一步,南海法院将紧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以能动司法践行“两山”理念,扎实做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和污染自然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为服务佛山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佛山提供绿色司法力量。
(傅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