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潘赠欢)4月26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从七个方面介绍了2020年度广东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大气质量领跑先行。广东省空气质量连续六年全指标达标,2020年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95.5%,珠三角AQI优良率在全国城市群中保持领先。全省PM2.5为22微克/立方米,优于世卫组织第二阶段目标(25微克/立方米),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
全省各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95.5%,轻度污染占3.9%,中度污染占0.6%,重度污染小于0.1%,无严重污染天气。首要污染物为O3,占比为68.7%,其次为PM2.5和PM10,占比分别15.8%和8.3%。
与2019年相比,PM2.5、PM10、NO2、CO、SO2、O3六项指标均有所下降,降幅为11.1%~19.2%。O3超标城市数量由7个减少至1个,NO2超标城市数量由2个减少至0个。综合指数排名前三为汕尾、湛江和汕头,21城市综合指数同比均有所改善,肇庆、东莞、佛山、中山4市改善幅度高于20.0%。
水环境质量实现重大改善。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视察广东指出的9个国考断面全面消除劣Ⅴ类,茅洲河、练江等一批沉疴顽疾治理取得重大突破,由污染典型转变为治污典范。2020年,全省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87.3%,劣V类断面比例为0,超额完成国家考核要求。在168个省考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6.3%,同比上升5.9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1.2%,同比下降4.8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总磷和耗氧有机物。
北江、西江、东江干流及其主要支流、韩江、鉴江、南渡河、珠三角河网区的主要干流水道等107个江段和新丰江水库等5个主要湖库水质优良;练江揭阳段、枫江2个河段水质属重度污染。
海洋生态状况基本稳定。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面积比例为89.5%,同比上升2.3个百分点;劣四类为5.7%,同比下降0.6个百分点,主要分布在珠江口、汕头港、湛江港等局部海域,超标因子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
汕头南澳青澳湾、深圳小梅沙、深圳大梅沙、阳江闸坡4个重点海水浴场,水质优良天数比例分别为61.0%、53.0%、71.0%、100%。全省近岸海域共发现赤潮事件5次,均未造成重大损失。
陆地生态质量优良平稳。21个地级以上市的生态环境状况均属于优、良级别,其中河源、清远等13市为优,占61.9%;广州、深圳等8市为良,占38.1%。125个县级评价单元,74个为优,占59.2%;44个为良,占35.2%;7个为一般,占5.6%。合计优、良级别的县(区)占评价单元总数的94.4%,面积占全省陆域面积的99.6%。
气候方面,碳强度下降20.5%。2020年,广东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三五”碳强度(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20.5%约束性目标任务。2020年,碳市场成交碳排放配额3303.04万吨,成交金额8.46亿元。
全省声环境质量稳中趋好。全省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6.2分贝,同比下降0.2分贝。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总平均值为68.2分贝,同比下降0.3分贝。功能区噪声昼间达标率为94.0%,同比上升3.9个百分点;夜间达标率为77.3%,同比上升9.2个百分点。
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全省陆域环境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水平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环境介质中的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处于天然本底水平,人工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未见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