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08 14:11 来源:珠江环境报
2023年11月28日至12月9日,广东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江门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4年5月17日反馈了《江门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江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围绕建设美丽江门目标任务,认真对照督察报告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深入梳理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部署、系统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及时研究制定上报《江门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目前,《整改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现按要求予以公开。
《整改方案》明确,2024年年底前督察整改任务及省督察组交办的信访案件办理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依规依纪依法问责到位;2027年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务,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整改方案》对督察报告指出的55个问题,逐一明确责任单位、督导单位、验收销号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实行清单化管理。
《整改方案》提出6项主要措施。一是全面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二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三是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大力推动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统筹推进区域协同治理和污染源头防控,持续提升空气质量。加强各类污染源精准化精细化管控,健全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联动机制,提升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和水平。四是强化陆海统筹、系统治理,持续深入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攻坚。五是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持续深入推进潭江分段治理。强化控源截污措施,深入推进重点支流综合治理。分类落实生猪养殖污染整治,建立完善联合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引导推进生猪养殖产业转型。全面开展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管理问题排查整治,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立健全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长效机制。六是加快构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切实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明确了4方面组织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督导落实,加强财政保障,强化信息公开。
(江环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