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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个流域协同立法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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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8 09:00 来源:珠江环境报

  本报讯  12月19日,广东省首个流域协同立法——《中山市前山河流域协同保护规定》《珠海市前山河流域协同保护规定》新闻发布会在中山举行。

  这也是珠海、中山两市首次突破原有行政区划以及水域管辖在系统化治理中的局限,实现跨区域协同立法。

  《前山河流域协同保护规定》在中山叫做《中山市前山河流域协同保护规定》,在珠海叫做《珠海市前山河流域协同保护规定》,两个法规文本一致。

  发布会对《前山河流域协同保护规定》的基本情况进行解读,旨在更好地宣传该法规,让广大市民更好地知法、守法、用法。省人大常委会、珠海市人大常委会、中山市人大常委会、珠海市生态环境局、珠海市水务局、中山市生态环境局、中山市水务局等相关领导、发言代表出席发布会。发布会就协同立法的背景、意义、起草过程、法规文本结构、主要内容、制度机制亮点等情况进行解读,并就贯彻落实法规的工作思路和措施进行说明。

破解治理难题  为全省流域协同立法提供经验

  前山河发源于五桂山东南麓,是中山南部的重要泄洪通道,也是珠海的母亲河,经湾仔水道流入大海。这条河迂回中山珠海两市,“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为上下游、同为左右岸,综合治理错综复杂。

  近年来,珠海市和中山市强化前山河流域保护的协作,开展了联合巡查和执法,共享前山河流域水质监测断面信息等常态化合作,但两市协同治理机制不够健全,有必要通过协同立法将两市在前山河流域治理中形成的有效做法上升固定为法规制度,切实解决两市在前山河流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在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中山与珠海两市协同开展前山河流域保护立法。

  该立法把省人大多年来会同中山、珠海两市督办前山河流域综合治理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地方立法固化下来,并对还没有解决的主要瓶颈问题提出破解路径,作出相关制度安排,为推进前山河流域的标本兼治、回应沿线人民群众的诉求期盼提供法治支撑。

探索“七个协同”  协同立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两市在立法过程中探索了“七个协同”的立法协同机制,包括立项协同、形式协同、起草过程协同、审议修改协同、内容协同、宣传协同、实施协同。

  两市的“规定”采用同一文本,分别表述,不分章节,共设二十条。围绕搭建制度化沟通平台、提供联合协作路径、创新监督方式等三个方面设定了15项制度和机制,从顶层制度设计上建立长期有效的制度和机制,为两市开展前山河流域保护协作提供法治保障。

  两市搭建制度化沟通平台,包括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协商机制、建立意见征询机制,让两市在制定政策、规划、决策时能够提前沟通和交流,兼顾双方合理诉求和利益关切,从源头上避免因信息不对称或误解而产生意见和分歧。

  该规定提供了联合协作路径。两市将联合做好前山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联合做好水安全保护、联合做好前山河流域日常监管、联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规定还创新人大监督方式,建立两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协同机制。两市人大常委会将通过联合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加强法规实施的监督,推动有关法律法规在前山河流域得到贯彻落实。

  目前,《前山河流域协同保护规定》已在中山、珠海两市走完所有立法程序,经广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南方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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