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们公司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最近安排专家进行自主验收,完成后应该交给哪个部门备案呢?
答:请参阅《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的通知》(穗环〔2018〕30号)(http://sthjj.gz.gov.cn/hjgl/jsxm/content/post_2813425.html),自主验收完成后有关材料送环评批复单位以备查,渉固废等验收事宜请按指引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