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该平台于2020年1月13日上线的排污登记模块,部分需要做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无须填报环境主管部门的批复内容即可填报排污登记模块,是否意味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无须经主管部门批复允许建设即可申请国家排污许可证?
答:按照国家排污许可制改革的统一部署和有关规定,登记管理不是行政许可,无需审批,纳入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应当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并取得回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九条对排污许可证申请条件作出了规定,生态环境部《关于固定污染源排污限期整改有关事项的通知》(环环评〔2020〕19号)对于未依法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文件,未办理环境影响登记备案手续的排污单位应如何取得排污许可证作出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