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肇庆国五车还能转入广州吗?
答: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的通告》(粤府函〔2019〕147号),2023年6月30日前,珠江三角洲区域内在用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可以互迁。据此广州、深圳、东莞、惠州、佛山、珠海、中山、江门、肇庆可互迁。另外,根据省有关规定,广州市对办理转入登记的轻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轻型汽油车和轻型燃气汽车),严格执行国五排放标准中OBD系统NOx监测和OBD实际监测频率(IUPR)的相关要求,对不符合国五排放标准中“IUPR”规定的车辆不予办理转入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