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信用平台的信息截图是否确定一定要放?这与减少报告书厚度的精神相悖,后面还要截图信用平台信息,同理认为不需要。 | 采纳。删除相关内容。 |
2 | 三级质控表应为公司内部存档资料,不在环境影响报告的全本公示范围,请说明将三级质控表公示的法律依据。 | 采纳。明确环评文件公示稿应对内部等敏感信息进行保护或删除处理。 |
3 | 缺少编制人员承诺书。根据《配套文件》,这一份文件是必须的却没放进编制指南中,却放了很多条文律法中没有规定的东西 | 不采纳。《配套文件》未规定编制人员承诺书需纳入环评文件。 |
4 | 对于车间设备布局图,由于平面布局已提供,并会明确车间功能,设备数据也明确,因此产排污的位置和量也能通过车间位置和设备数量体现出,而具体设备摆放在车间的左边还是右边的布局,不会对排污的位置和量有很大的影响,因为认为设备布局将增加企业和环评单位的工作量,尤其对于层数规模较大的企业,设备布局设备可能比环评滞后,则最终可能会拖长环评编制的时间,因此请谨慎考虑设备布局图是否是必须的。 | 采纳。修改为主要产污设备布局图,根据需要提供。 |
5 | 能否不将质量控制记录表作为附件提交,质量控制表主要在公司内部质量管控要求,存档资料中不可或缺的,是否可视为编制单位内部文件,不予公开。 | 采纳。明确环评文件公示稿应对内部等敏感信息进行保护或删除处理。 |
6 | 原辅料的MSDS资料,可否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提供,并选取项目中需重点关注的敏感原辅料即可,根据HJ2.1-2016 4.2.1中的要求,只是要提供原辅材料及其他物料的理化性质、毒理特征,并没有要求一定要MSDS。 | 采纳。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提供。 |
7 | 如项目涉及引用区域的环境空气或地表水的质量年报监测数据,无法取得相关的现状监测报告。此外,如项目引用的是区域内规划环评三年内的监测有效数据,但无法取得该规划环评的现状监测报告,是否就是说明这个数据不能使用呢?根据HJ2.1-2016 5.3.3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均未要求引用的现状数据必须附现状监测报告。综上,引用的现状监测数据,可否视项目的具体情况而定,而不是作为必须项。 | 采纳。相关政府网站或者区域公开数据,可采用提供数据网站来源及公开数据截图佐证;引用其他单位的检测数据的,可提供监测数据报告。 |
8 | 针对报告表附件要求提供的原料MSDS资料,不合理,假设企业用到的原料是常规化学原料,但是种类数量非常多,多达百种,而且还有的原料可能是外文,这个要全部提供,是否会非常累赘,造成报告表非常厚。要求MSDS资料的要求依据是HJ2.1-2016的这4.2.1里只是要求主要原辅材料的理化性质和毒理特征,报告表的原辅料后一般都会有这个物料理化性质的毒理特征的表格。再要求MSDS资料是否合理? | 采纳。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提供。 |
9 | 报告里都要求附上质控审核表,这个质控审核表是属于企业内部的文件,作为存档资料质量控制档案备生态环境部门复核审查程序是否到位,但是如果把质控文件放到报告里对外公开,是否合理?有什么依据? | 采纳。明确环评文件公示稿应对内部等敏感信息进行保护或删除处理。 |
10 | 报告里要求现状监测数据要提供监测报告作为附件,那么如果我引用的符合距离要求的现状数据,但是找不到监测报告,是不是就不能引用这个数据了?这个依据说的HJ2.1-2016的5.3.3并没有要求引用监测数据必须提供检测报告的要求啊,生态环境部发的报告表指南里也没有要求附监测报告的要求啊。请问有什么依据?这是否符合简化的目标呢?这是否变相增加企业的负担呢? | 采纳。相关政府网站或者区域公开数据,可采用提供数据网站来源及公开数据截图佐证;引用其他单位的检测数据的,可提供监测数据报告。 |
11 | 质控报告作为环评单位内部文件,不应作为必要材料上传。内部质控文件作为必要材料上传的依据是? | 采纳。明确环评文件公示稿应对内部等敏感信息进行保护或删除处理。 |
12 | 引用的监测资料很多是从公示的报告中截取,而公示报告并未附上监测报告。如要付监测报告,那和不能引用监测数据没有区别。 | 采纳。相关政府网站或者区域公开数据,可采用提供数据网站来源及公开数据截图佐证;引用其他单位的检测数据的,可提供监测数据报告。 |
13 | 提供MSDS建议按行业需要提供。第一,MSDS是原料供应商提供的,但很多新建项目尚未确定原料供应商,要提供不容易。第二,一些医院、实验室项目,使用常规的硫酸、盐酸等化学品,要提供MSDS意义不大。HJ2.1-2016的只要求报告给出主要原辅材料的理化毒理性质,并未要求提供MSDS,此要求是否属于过度解读,层层加码? | 采纳。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提供。 |
14 | 报告书要求统一附件在报告书后面,严重影响审批人员和专家的阅读。报告书几百页,前面列了敏感点表,后面几百页后才有敏感点分布图,网上审批的人员和专家,只看电子版难以前后对照清楚,严重影响阅读体会。 | 采纳。与正文内容相关的附图可以出现在正文相应位置。 |
15 | 编制单位信用平台截图、编制主持人及主要编制人员信用平台截图及社保证明是否必要或合理?1、《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的正常输出已经能够说明编制单位、人员满足报告编制要求,且相关资料能够轻易的通过信用平台系统检索查阅。2、信用平台截图、人员社保信息具有很强的时效性,环评报告作为建设单位、建设项目环保档案的主要内容,报告签名放这些截图既不美观,也不必要。3、征求意见稿中报告模板示意的社保证明为“个人缴费证明”,其社保号码、缴费金额等内容具有很强的隐私性,作为环评报告装订的一部分,并最终交由建设单位存档,甚至还要公示,十分不恰当!又或者说,可以打马赛克到只留下姓名和单位?简直莫名其妙!4、若确因管理需要,平台截图、社保信息可作为环评报告审批时递交的其他补充材料,而不应作为环评报告的附件材料。5、再者,审批部门强制要求提供信用平台截图、社保信息证明这些可以通过信用平台轻易即可查询得到的信息,实质上就是在推卸自身的审查责任,这和“放管服”是两回事。 | 采纳。删除信用平台截图等信息;明确环评文件公示稿应对内部等敏感信息进行保护或删除处理。 |
16 | 针对报告表附件要求提供的原料MSDS资料,不合理,假设企业用到的原料是常规化学原料,但是种类数量非常多,多达百种,而且还有的原料可能是外文,这个要全部提供,是否会非常累赘,造成报告表非常厚。要求MSDS资料的要求依据是HJ2.1-2016的这4.2.1里只是要求主要原辅材料的理化性质和毒理特征,报告表的原辅料后一般都会有这个物料理化性质的毒理特征的表格。再要求MSDS资料是否合理? | 采纳。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提供。 |
17 | 报告里都要求附上质控审核表,这个质控审核表是属于企业内部的文件,作为存档资料质量控制档案备生态环境部门复核审查程序是否到位,但是如果把质控文件放到报告里对外公开,是否合理?有什么依据? | 采纳。明确环评文件公示稿应对内部等敏感信息进行保护或删除处理。 |
18 | 报告里要求现状监测数据要提供监测报告作为附件,那么如果我引用的符合距离要求的现状数据,但是找不到监测报告,是不是就不能引用这个数据了?这个依据说的HJ2.1-2016的5.3.3并没有要求引用监测数据必须提供检测报告的要求啊,生态环境部发的报告表指南里也没有要求附监测报告的要求啊 | 采纳。相关政府网站或者区域公开数据,可采用提供数据网站来源及公开数据截图佐证;引用其他单位的检测数据的,可提供监测数据报告。 |
19 | 编制指南中要求添加的质量控制记录表对于编制单位来说应该是属于内部文件的资料以备环保部门的抽查,而不是放到报告里进行对外公开的内容。 | 采纳。明确环评文件公示稿应对内部等敏感信息进行保护或删除处理。 |
20 | 对于附件中要求有补充监测或引用监测数据的需提供环境现状监测报告,那像这个描述,如果是引用环保部门公示出来的区域质量年报监测数据,那没有监测报告是否就不符合要求了? | 采纳。相关政府网站或者区域公开数据,可采用提供数据网站来源及公开数据截图佐证;引用其他单位的检测数据的,可提供监测数据报告。 |
21 | 涉及到个人身份信息的内容,不应该纳入公示。 | 采纳。明确环评文件公示稿应对内部等敏感信息进行保护或删除处理。 |
22 | 编制单位营业执照、信用平台截图、环评师证书、3个月社保证明等纯属画蛇添足,有《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即可证明 | 采纳。删除信用平台截图等信息;明确环评文件公示稿应对内部等敏感信息进行保护或删除处理。 |
23 | 责任声明,完全没必要,有建设单位、编制单位加盖公章,就可以说明 | 采纳。本编制指南作为引导帮助编制单位规范编制报告表的参考,不作为报告表编制规范性检查、编制质量检查的依据。 |
24 | 质量控制记录表,属于企业内控资料,完全没必要放在报告中 | 采纳。明确环评文件公示稿应对内部等敏感信息进行保护或删除处理。 |
25 | 报告表指南中无目录,增加目录没有法律依据 | 采纳。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是否使用目录。 |
26 | 环境保护目标中明确了大气评价范围是500m,是否有相关依据,会否与大气导则有不一致的地方?特别是如有涉及大气专章的项目如何判定? | 采纳。按环办环评[2020]33号文有关要求执行。 |
27 | “废水间接排放的建设项目应从处理能力、处理工艺、设计进出水水质等方面,分析依托集中污水处理厂的可行性。”从处理能力上,一般企业很难获取集中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特别是剩余处理能力的信息,是否可以简化为具备管网接驳条件或有水务部门出具的接驳意见,并在此基础上从进出水水质层面分析依托可行性。 | 采纳。按环办环评[2020]33号文有关要求执行。 |
28 | 个人资质证书以及社保证明等资料,其实都是在平台注册时需提供的资料,最终的平台截图已经可以证明,从简化的角度,是否可以减少不必要的证明材料,以最终平台截图来展现 | 采纳。删除信用平台截图等信息要求,精简不必要的材料。 |
29 |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府〔2020〕71号)的要求,各地级以上市要按照省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细化本地区分区管控方案及技术成果,经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审核后,由地级以上市政府发布实施。因此,只要有分析项目与《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符合性分析。就不应该再分析分析项目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符合性。是否妥当?其他符合性分析:分析建设项目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及其他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符合性。 | 采纳。位于广州市项目,应分析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和《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 |
30 | 《广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指南》(征求意见稿)第十二条....加盖编制单位公章,但是该指南后的封面示例没有编制单位填写项,那要在哪里盖章呢? | 采纳。对相关表述进行修改。 |
31 | 《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的正常输出已经能够说明编制单位、人员满足报告编制要求,且相关资料能够轻易的通过信用平台系统检索查阅。 | 采纳。删除信用平台截图等信息,精简不必要的材料。 |
32 | 信用平台截图、人员社保信息具有很强的时效性,环评报告作为建设单位、建设项目环保档案的主要内容,报告签名放这些截图既不美观,也不必要。 | 采纳。删除信用平台截图等信息,精简不必要的材料。 |
33 | 征求意见稿中报告模板示意的社保证明为“个人缴费证明”,其社保号码、缴费金额等内容具有很强的隐私性,作为环评报告装订的一部分,并最终交由建设单位存档,甚至还要公示,十分不恰当!又或者说,可以打马赛克到只留下姓名和单位?简直莫名其妙! | 采纳。删除信用平台截图等信息;明确环评文件公示稿应对内部等敏感信息进行保护或删除处理。 |
34 | 若确因管理需要,平台截图、社保信息可作为环评报告审批时递交的其他补充材料,而不应作为环评报告的附件材料。 | 采纳。删除信用平台截图等信息;明确环评文件公示稿应对内部等敏感信息进行保护或删除处理。 |
35 | 固然,现在环评存在附社保的“惯例”,但审批部门强制要求提供信用平台截图、社保信息证明这些可以通过信用平台轻易即可查询得到的信息,实质上就是推卸自身的审查责任的行为,这和“放管服”是两回事。 | 采纳。删除信用平台截图等信息;明确环评文件公示稿应对内部等敏感信息进行保护或删除处理。 |
36 | 建议报告表不使用目录,精减后的报告表应在20-30页,内容以填表为主,附件附图简化而也没几样,一目了然用不着目录,与生态环境部保持一致。增加目录便大肆发挥,再次回到百页以上的内容,不符合发展方向。 | 采纳。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是否使用目录。 |
37 | 报告表:相符性分析中“其它”,建议将确定的必须的“三线一单”单独列出。其它则指项目特定的规划或无,这里限制无限发挥。 | 采纳。按环办环评[2020]33号文有关要求执行。 |
38 | 报告表中的工艺流程与产污环节、环境影响与处境措施类似于报告书的工程分析与污染防治措施,其深浅理解不一,作为报告表,在工艺流程与产污环节进行简单说明,环境影响宜定性说明,措施要具体并与排放许可证管理相衔接,这里不应大量出现工程分析内容,只是简单说明处理前后状况及处理设备设施即可,并不需要达标的具体分析,只是定性凭经验认为可达标即可。一切向简化靠拢。环评只是个门槛,日常管理可以纠偏,有错也正常,特别是总量偏低的问题在环评中经常出现,形成重大变更,建议总量小的差异纳入纠错范围,不再进行重大变更。 | 采纳。按环办环评[2020]33号文有关要求执行。 |
39 | 报告书:第三章规划相符性不宜单独列出,应写到第一章中,现在全国都在研究合规性,这个判断是前置条件,由项目备案机关完成,建议环评引用合规性分析资料或增加合规性分析内容即可。 | 采纳。 |
40 | 报告书:第四章,4.3污染源强核算下级目录建议修改为:4.3.1核算方法,4.3.2参数选取与核算结果。 | 采纳。可以根据项目情况调整。 |
41 | 报告书:编号中2级以下目录大量出现顶级编号,建议增加编号级别或使用其它方式编号,避免级别混淆。 | 采纳。可以根据项目情况调整。 |
42 | 目录中出现:错误!未定义的书签。显得不够正式。 | 采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