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30 14:35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黑烟车属于高污染车的典型代表,同时也是氮氧化物和可吸入颗粒物排放的主要车型。近年来,我市为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印发实施《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黑烟车上路行驶的通告》,细化黑烟车监管工作流程,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公安、交通部门联手作战、重拳出击,广泛发动群众举报,开展黑烟车遥感监测,强化道路抽检及用车大户上门抽检力度,形成跨区域联动、多部门配合的全流程闭环黑烟车监管机制。
强化机动车排气抽检监督执法
强化开展机动车排气道路抽检、客货运站场等车辆停放地抽检、用车大户入户抽检工作,对排气超标车辆进行限期维修及依法处罚,要求车主进行维修后检测合格才能正常使用,同时将超标车辆的检测结果记录在册、输入监督管理数据库,并予以公告,督促车主在规定期限内维修治理,逾期未取得排放合格证明的依法进行处理。
完善黑烟车闭环追踪机制
广州建成黑烟车抓拍点位27个,同步积极发动群众举报黑烟车线索,对于被举报以及被遥感设备抓拍到违规进入禁行区域的疑似冒黑烟社会车辆,转公安交管部门发送提醒短信,要求车主在规定期限内维护修理并接受排气检测,检测合格方能上路行驶;对于营运类冒黑烟车辆转送交通运输部门跟踪处理。生态环境部门还会将举报及抓拍的冒黑烟车辆纳入机动车排放监管“黑名单”,通过关联车辆所属企业上门入户抽检、纳入年审重点监管名单等方式,倒逼车辆进行维修整改。
畅通省内黑烟车移送渠道
广州畅通与省内各市黑烟车移送渠道,形成跨区域联动工作机制。对于外市转送我市的粤A籍黑烟车,我局按照黑烟车监管工作流程进行处理并及时反馈;对于在我市被群众举报以及抓拍的外市籍黑烟车,我局及时转送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跟踪处理。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