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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在行动 市生态环境局送法进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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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6:26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法立于上,教弘于下。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进一步增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守法意识,助力机动车检验检测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广州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组织开展了“宪法宣传周”机动车检测机构生态环境普法培训,全市机动车检测行业的160余名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与了培训。

  培训会上,首先由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的乐清月律师对宪法的概念、特征、发展历程、地位作用以及宪法规定的生态文明制度进行深入解读,向与会人员普及宪法知识。同时,通过分享国家及各省市近年来发布的一系列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典型违法案例,详细讲解了机动车检验检测过程中为不合格的机动车出具检验合格证明、用其他车辆或气体代替检验、擅自减少检验项目或降低检验标准、篡改或者伪造检验数据和结果等违法情形及查处过程,全面剖析了机动车检验检测领域相关的法规政策要求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随后,市生态环境局大气处相关负责同志详细讲解了日常工作中对机动车检验检测的相关管理要求、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执法处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了广东省内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典型违法案例,通报我局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弄虚作假专项执法行动的相关情况并提出工作要求,督促企业做好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

  本次培训以宪法宣传为契机,通过生动的案例讲解,加深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对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增强企业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促进机动车检验检测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受到与会机动车检测机构经营管理人员的普遍好评。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加强普法宣传,面向企业开展针对性强、实用度高的普法活动,增强企业生态环境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共同建设美丽广州。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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