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12 10:43 来源:中国环境报
◆本报记者邹祖铭
“我的提案继续关注海上CCUS。”全国政协委员、生态环境部海洋生态环境司副司长胡松琴在介绍自己今年的提案时表示。
胡松琴来自新设立的政协界别——全国政协环境资源界。2024年,是她在全国政协环境资源界履职的第二年。
今年,她的提案为何继续关注海上CCUS?去年,她的提案得到哪些回应?本报记者对胡松琴进行了专访。
发展海上CCUS对于“双碳”目标的实现意义重大
CCUS是指将二氧化碳从工业过程、能源利用或大气中分离出来,直接加以利用或注入地层,以实现二氧化碳永久减排的过程。
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CCUS产业的发展。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要求,推进规模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研发、示范和产业化应用。同年,国务院印发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建设全流程、集成化、规模化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示范项目。
碳中和目标下,大力发展CCUS技术不仅是未来我国减少二氧化碳排放、保障能源安全的战略选择,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近年来,我国CCUS技术和示范取得长足发展,特别是陆上CCUS取得一定的进展。例如我国首个百万吨级CCUS项目——齐鲁石化—胜利油田项目正式注气运行;包钢集团拟建成钢铁行业200万吨CCUS全产业链示范工程,目前一期50万吨示范项目已经开工建设……
陆上CCUS相关经验为我国海上CCUS发展提供了一定的参考借鉴。
“但与陆上CCUS相比,我认为我国发展海上CCUS具有显著优势。”作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者,胡松琴十分关注CCUS产业在海洋领域的应用。
胡松琴进一步阐明这个“显著优势”,她说:“我国海域封存潜力巨大,根据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2023年发布的初步预测结果,海域封存潜力达2.58万亿吨。同时,适宜封存的海域与我国高碳排放企业的集中所在区域距离较近,海上CCUS的源汇匹配性较好。此外,与陆地封存相比,海上封存还具有安全性高、环境风险低等特点。”
去年提案已得到回复
“基于这些显著优势,为落实《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的有关要求,去年,我聚焦海上CCUS产业发展,提出了关于推动二氧化碳海底地质封存、助力实现碳中和目标的提案。”胡松琴说,“提案在2023年8月24日得到了相关部门的回复。”
“相关部门主要从顶层设计、推动示范、安全监管制度建设和深化科技国际合作等方面对我国海底地质碳封存的有关工作整体情况作出了回应。”胡松琴说。
根据相关部门的回复,在推动示范方面,2023年,国家能源局印发实施《加快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提出积极推动低碳油气田示范引领等任务,支持具备资源条件的油气企业积极推进海底地质封存项目建设。自然资源部组织浙江省开展东海陆架盆地碳封存潜力与适宜性评价,支持山东省青岛市制定CCUS三年行动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将布局一批技术水平领先、减排效果突出、示范效应明显的项目,支持包括二氧化碳海底地质封存在内的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应用。
今年提案抓住“示范”这一“牛鼻子”
“去年我主要是从推动产业发展较为宏观的层面提出有关建议,今年则抓住‘示范’这一‘牛鼻子’。”胡松琴进一步说明,“重点从推进海上CCUS示范项目落地实施这一较为具体的层面,提出相关提案。”
为何要抓住“示范”这一“牛鼻子”进行提案?胡松琴表示,有以下四方面考虑。
一是国务院印发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中明确要求,要建设全流程、集成化、规模化CCUS示范项目。推动示范项目落地实施是落实国家有关要求的重要举措。二是目前我国CCUS整体上仍处于技术研发和示范阶段,示范项目的落地实施对于推动整体行业发展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三是截至2022年底,我国示范投产的CCUS项目共计约50项,仅1项是海上CCUS项目,且规模较小,封存量为30万吨/年。四是根据调研了解到,目前海上规模化、产业集群式CCUS示范项目虽已具雏形,但仍在概念和研究层面,由于一些困难,相关项目尚未实际落地。
“经过调研和分析,针对加快推进海上CCUS示范项目落地实施,我提出有关意见建议。”胡松琴表示,“充分利用海洋资源,发展海上CCUS是我国力争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重要途径。希望我的提案能够推动相关产业发展,为海上CCUS示范项目建设落地提供更多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