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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检验机构工况法比对试验项目公开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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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就《2024年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检验机构工况法比对试验》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现将项目进行公示,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采购人

  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项目名称

  《2024年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检验机构工况法比对试验》项目。

  三、项目公示时间

  2024年05月07日至05月09日17:30。

  四、项目内容

  本项目对广州全市机动车排气检验机构开展比对试验;通过比对试验,比对结果评价为“不满意”(按照本文五.(二).2.评价方法要求统计结果)的机动车排气检验机构对其进行复测(按照本文五.(三).3.要求执行);撰写《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检验机构工况法比对试验项目总结报告》;收集整理比对试验项目相关材料。

  五、技术服务要求

  (一、)技术能力经历要求:

  供应商应有实施机动车排气检验机构工况法比对试验经验,为保证比对试验评估质量,项目优先选用近3年内组织开展简易瞬态工况法和加载减速法比对试验次数较多的供应商,单次组织开展简易瞬态工况法和加载减速法比对试验应涵盖不少于70家检验机构方为有效比对试验次数(提供合同证明或机动车排气检验比对试验结果报告书)。

  (二、)标准规范要求:

  1、实车比对试验要求:按照《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18)、《汽油车简易瞬态工况排气污染物测量设备技术要求》(HJ/T290-2006);《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柴油车加载减速工况法排气烟度测量设备技术要求》(HJ/T292-2006)、《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HJ1237-2021)执行。

  2、评价方法要求:按照《合格评定能力验证的通用要求》GB/T 27043-2012/ISO/IEC17043:2010和《利用实验室间比对进行能力验证的统计方法》GB/T 28043-2011/ISO13528:2005,并参考《现代科学仪器》2015年,第三期,《机动车排气检验机构间比对方法的探讨》的评价方法,根据实车比对的结果,对各检验机构检测结果的稳健性z比分值评价,计算出参加机构的统计结果“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的评价等级。

  (三、)检测方法要求:

  1、汽油车检测采用简易瞬态工况法,柴油车检测采用加载减速法;

  2、参加比对的每条检测线由委派驾驶员、指定驾驶员和抽选驾驶员各做1次检测;

  3、比对结果评价为“不满意”的检验机构复测时,按照比对相同工作条件进行复测。检验机构某一项目评价结果为“不满意”的,该检验机构按照该车型所有检测线全部比对项目进行复测。

  六、项目需求

  附件:《2024年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检验机构工况法比对试验》项目采购需求书。

  七、项目经费

  预算经费18.5万。超出采购预算作报价无效处理。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应在合同有效期内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供技术服务,保证质量,讲求效率,认真履行职责。本次服务机构资格要求如下: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比对样车等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于报价期间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并加盖公司章)。 

  5、本项目不允许挂靠和转包,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九、报名期限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期限:2024年05月06日至05月08日17:30。

  (二)报名方式: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在报名期限内通过电子邮箱:gemcbz@163.com

  提交如下资料进行报名:

  1、 提供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

  2、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报价单》,PDF格式。

  3、供应商应对项目中所有的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清单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4、报价金额低于预算金额70%的,要出具情况说明,对报价明细详细说明。

  报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务必注明公司联系人及电话。

  注明:电子邮件材料均逾期送达的,其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十、供应商确定及公示

  采购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1家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人,采用最低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只有一家供应商回应的,可以直接确定该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并在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公示。

  十一、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及电话:庄工,020-32662144。

  (二)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三)报名的供应商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者承担。


  附件:1、《2024年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检验机构工况法比对试验》项目采购需求书.doc

     2、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报价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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