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就《海洋生态环境监测项目》项目进行第二批次公开采购。现将项目进行公示,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采购人
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项目名称
海洋生态环境监测项目。
三、项目公示时间
2023年07月25日至07月27日17:30。
四、项目内容
五、项目需求
1、附件1:《海洋生态环境监测项目(第二批次)采购需求书》。
2、附件2:《中心室专用材料申购明细表(第二批次)》。
六、项目经费
预算经费10万。超出采购预算作报价无效处理。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报价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
2、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3、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于报价期间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并加盖公司章);
4、涉及易制毒和易制爆试剂,需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属于委托营运的,则提供双方的合作协议且受托方须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八、报名期限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期限:2023年07月25日至07月27日17:30。
(二)报名方式: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在报名期限内通过电子邮箱:gemcbz@163.com
提交如下资料进行报名:
1、提供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
2、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报价单》,PDF格式。
3、供应商应对项目中所有的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清单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4、报价金额低于预算金额70%的,要出具情况说明,对报价明细详细说明。
报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务必注明公司联系人及电话。
注明:电子邮件材料均逾期送达的,其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九、供应商确定及公示
采购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家以上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人,采用最低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只有一家供应商回应的,可以直接确定该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并在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公示。
十、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及电话:李工,020-83354889。
(二)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三)报名的供应商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者承担。
附件:1、《海洋生态环境监测项目(第二批次)采购需求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