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就《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现将项目进行公示,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采购人
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项目名称
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项目
三、采购服务内容
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申请购买一批机动车排气检测专用耗材(详见附件)。
四、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人民币捌万伍仟壹佰玖拾伍元整(¥85195.00 元)。
五、项目需求
详见附件《机动车专用材料(2023年)》。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依法依规成立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等。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于报价期间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并加盖公司章)。
七、报价要求
(一)报名期限:2023年05月24日至05月26日17:30。将相关报价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采购联系人指定邮箱。
(二)报价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 提供“六、供应商资质要求”每条款对应的相关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2、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3、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报价单》,PDF格式;
4、报价金额低于预算金额70%的,要出具情况说明,对报价明细详细说明。
八、供应商确定及公示
采购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家以上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人,采用最低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只有一家供应商回应的,可以直接确定该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并在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公示。
九、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李工,电话:020-83354889, 电子邮箱:gemcbz@163.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中心南大街19号。
(二)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递交申请。
(四)供应商需一次性满足本项目的全部采购需求。
(五)报名供应商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者承担。
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2023年05月24日
附件1:机动车专用材料(2023年).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