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工作需要,现对广州市辐射自动站运营及维护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采购人
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项目名称
广州市辐射自动站运营及维护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内容
对五个辐射自动监测站的运营及维护,包含运行维护服务、日常工作支持及技术服务、配合开展辐射自动站相关的监测工作。供应商必须确保辐射自动监测站监测仪器正常运行,监测数据准确有效,保障数据上传至“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系统”。
四、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人民币贰拾肆万元整(¥240,000.00 元)。
五、提交成果及验收要求
(一)服务成果
1. 月度维护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维护情况总结、监测数据总结、有效数据获取率、故障排除情况。
2. 超大流量气溶胶样品及交接记录。
3. 高压电离室校验情况报告。
4. 供应商与采购方商定的其他成果材料。
(二)验收要求
由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由采购方7个工作日内启动验收,采购方以合同要求作为验收标准对项目进行验收,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方要求,按时提供验收材料。验收产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负责。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每月运维报告,辐射自动站维护情况总结(监测数据总结、有效数据获取率、故障排除情况等),针对存在问题的建议;
2. 超大流量采样器样品交接记录、维护记录表格、照片、截图和登录自动站管理APP进行维护的记录等;
3. 运维自动站γ辐射剂量率数据获取率达到90%的证明材料;因不可抗力,γ辐射剂量率数据获取率未能达到90%的情况说明材料。
六、服务机构资格及要求
(一)服务机构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依法依规成立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等。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于报价期间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并加盖公司章)。
(二)服务机构的专业技术要求。
为保障供应商能够配合开展自动站相关运维工作,投标方需具备以下能力和人员配备:
1.项目负责人熟悉辐射自动站运行机制、运维工作要点。项目负责人具有近三年来具有开展辐射自动站(基础站和标准站)运维工作经验的优先(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项目工作经历、辐射自动站运维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2.项目团队成员至少一人具有环境保护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为完成本项目工作,投入工作团队不少于3人。
七、服务期限
运维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的12个月,起止日期预计为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服务期以合同实际签订日期进行调整,跨度12个月)。
八、报价要求
(一)报名期限:2023年05月05日至05月08日17:30。将相关报价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采购联系人指定邮箱。
(二)报价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计量认证证书及附表(要求在附表中明确标出采购相关项目的位置)、项目报价表(盖章);
2、提供“六、供应商资质要求”每条款对应的相关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3、提供需求书中供应商认为评估所需的,证明其具备承接本项目的优势条件及其证明资料。
4、报价金额低于预算金额70%的,要出具情况说明,对报价明细详细说明。
九、供应商确定及公示
采购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家以上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人,采用最低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在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公示。
十、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李工,电话:020-83354889, 电子邮箱:gemcbz@163.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中心南大街19号。
(二)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递交申请。
(四)供应商需一次性满足本项目的全部采购需求。
(五)报名供应商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者承担。
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2023年05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