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工作需要,现对《广州市地表水新型污染物调查项目》专项服务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采购人
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项目名称
广州市地表水新型污染物调查项目
三、采购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
(1)开展珠江广州段水体中新污染物的靶向-非靶向筛查
工作任务实施内容:开展水体新污染物调查研究,调查珠江广州段干流水体中新污染物污染组成和污染特征,结合新污染物的暴露风险、生态风险和健康风险,筛查广州珠江段水体中的新污染物。
(2)协作构建典型新污染物靶向定量分析方法
工作任务实施内容:组织我站技术人员学习水体中新污染物监测方法、前处理技术和分析方法,对新污染物筛查技术开展理论及操作培训,指导相关技术人员提高新污染物监测的实操能力和分析评价能力;对于重点关注新污染物全氟化合物,协助相关技术人员建立从样品采集、前处理、仪器分析和数据处理的全流程分析方法。
(二)服务技术要求
1. 开展珠江广州段水体中新污染物的靶向-非靶向筛查
利用LC-MS/MS、GC-MS/MS、LC-QTOF和GC-QTOF等高分辨质谱开展珠江广州段水体新污染物污染现状调查,综合新污染物理化性质、污染特征和环境风险,筛选珠江广州段水体中需重点关注的新污染物。
2. 协作构建典型新污染物靶向定量分析方法
针对重点关注的全氟化合物新污染物,通过组织理论和技术培训,协助我站技术人员建立从样品采集、前处理、仪器分析和数据处理的全流程分析方法。
四、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 元)。
五、提交成果验收要求
1.验收时间及方式:中标方提交全部数据报告、分析方法报告、总结报告等成果后,中标方提出验收申请,采购方7个工作日内启动验收,采购方对样品分析结果数据报告、分析方法报告、总结报告等进行审核,并聘请不少于5名专家对项目进行整体验收。
2.验收标准:详见(二)服务成果。
3.验收费用:本项目验收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人员配置
应具备不少于3名正高级职称的科研人员组成的项目研发队伍,研究人员应具有新污染物靶向-非靶向筛查研究基础,发表过新污染物筛查方面的SCI论文。
2.人员资质
研究人员应是两个及以上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主要成员,具有编制典型新污染在水体和土壤分析的团体/行业标准基础。
3.综合能力要求
分析平台应配备可应用于新污染物非靶向分析的高分辨质谱(LC-QTOF和GC-QTOF),应用于靶向定量分析的高端质谱(LC-MS/MS和GC-MS/MS)。申请团队应具有新污染物非靶向筛查数据库和化学品信息化管理平台等知识产权。
七、服务期限
项目服务期限为:2023年11月30日前。
八、报价要求
(一)报名期限:2023年02月20日至02月22日。将相关报价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采购联系人指定邮箱。
(二)报价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报价表(盖章);
2、本项目顺利实施的措施保障的相关说明;
3、提供“六、供应商资质要求”每条款对应的相关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九、供应商确定及公示
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家以上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人,采用最低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只有一家供应商回应的,可以直接确定该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并在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公示。
十、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李工,电话:020-83354889, 电子邮箱:gemcbz@163.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中心南大街19号。
(二)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递交申请。
(四)供应商需一次性满足本项目的全部采购需求。
(五)报名供应商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者承担。
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2023年0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