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就《2023年广东省珠江口至江门海域海水水质监测船舶租赁》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现将项目进行公示,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采购人
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项目名称
2023年广东省珠江口至江门海域海水水质监测船舶租赁项目。
三、项目公示时间
2023年1月10日至12日。
四、项目内容
根据《2022年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要求,租用海洋科考船开展广东省珠江口至江门海域海水水质监测工作。本项目开展2期,分别于春季(4-5月)、秋季(10-11月)实施,预计每期航行时间(包括停靠岸时间)10天以内。
五、项目需求及服务期限
1、详见《2023年广东省珠江口至江门海域海水水质监测船舶租赁需求书》。
2、服务期限:分2期,每期不多于10天。遇天气变化应适当延长作业天数,确保监测任务的完成。
六、项目经费
总预算金额40万元。超出采购预算作报价无效处理。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报价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证明。
八、报名期限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期限:2023年1月10日至12日。
(二)报名方式: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在报名期限内通过电子邮箱coldrainly2020@163.com提交如下资料进行报名:
1、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
2、需求书中的相关证明。
3、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报价单》,PDF格式。
4、供应商应对项目中整体的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清单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报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务必注明公司联系人及电话。
注明:电子邮件材料均逾期送达的,其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九、供应商确定及公示
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人,采用最低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只有一家供应商回应的,可以直接确定该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并在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公示。
十、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及电话:李工,020-83354889。
(二)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三)报名的供应商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者承担。
附件:《2023年广东省珠江口至江门海域海水水质监测船舶租赁需求书》.doc
附件:《报价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