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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广州市水与海洋环境监测站)食堂配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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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广州市水与海洋环境监测站)就食堂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现将该采购信息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18日。

  一、项目采购人

  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广州市水与海洋环境监测站)

  二、项目名称

  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广州市水与海洋环境监测站)食堂配送服务项目

  三、采购需求

  具体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四、项目最高限价

  人民币贰拾万元(¥200,000.00元),不含本数。

  (注:成交价格须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所有内容)

  五、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要求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三)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四)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如是分公司响应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六)供应商如具有企事业单位、教育场所配送服务经验的或拥有食材检测室及检测品控人员的优先。

  (七)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食品采购渠道和货源保障机制、企业内部监管机制,各类突发情况应急预案及售后服务方案,采购及配送服务方案(含配送的食材价格),配送地点环境和配送距离的图片)。

  六、报名期限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期限: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18日。

  (二)报名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报名期限内通过电子邮件和纸质邮寄(一式一份)方式同时提交以下资料进行报名:

  1.提供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不在信用中国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证明材料(分公司响应需提供);

  5.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食品采购渠道和货源保障机制、企业内部监管机制,各类突发情况应急预案及售后服务方案,采购及配送服务方案(含配送的食材价格),配送地点环境和配送距离的图片);

  6.企事业单位、教育场所配送服务经验的或拥有食材检测室及检测品控人员证明材料(如有);

  7.项目报价(含税且包含需求中所有服务内容)

  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

  电子邮件地址:  techdepart@163.com。

  纸质邮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西路海鸣街6号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广州市水与海洋环境监测站)。

  收件人及联系方式:梁工,020-83521296。

  说明:电子邮件和纸质材料逾期送达的,其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采购成交公示

  成交结果在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公示,公示期1个工作日。不在成交名单之列者即为落选人,采购人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八、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联系人:区工,联系电话:020-81079060。

  (二)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递交申请。

  (四)供应商需一次性满足本项目的全部采购需求。

  (五)报名供应商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者承担。


  附件: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广州市水与海洋环境监测站)2024年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需求说明书.wps

  

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

  (广州市水与海洋环境监测站)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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