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就海洋环境监测船舶租赁意向服务征集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现将该采购信息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2023年2月16日至2023年2月20日。
一、项目采购人
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广州市水与海洋环境监测站)
二、项目名称
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海洋环境监测船舶租赁意向服务征集项目
三、采购需求
具体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四、项目最高限价
人民币壹万陆仟伍佰元整(¥16500.00元)。
(注:以上最高限价为出海一天价格,成交价格须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所有内容)
五、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要求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三)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不得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四)供应商需提供本项目的服务方案;
(五)供应商根据不同船型进行报价,报价中需分别列出船舶租赁服务费、接送服务费和最大载客量,其中船舶租赁服务费为包干费用,包含租船费、燃油消耗费、船只正常损耗费以及非甲方原因导致船只损坏而所需的维修费、发票税金、印花税及其他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接送服务费指车辆租赁费、路桥费等接送服务相关费用。
六、报名期限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期限:2023年2月16日至2023年2月20日。
(二)报名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报名期限内通过电子邮件和纸质邮寄(一式一份)方式同时提交以下资料进行报名:
1.提供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不在信用中国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本项目服务方案;
4.提供本项目供船配置情况及检验证书等证明材料;
5.项目报价(响应本项目不同船型供船服务进行明细报价,含税且包含需求中所有服务内容)
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
电子邮件地址: techdepart@163.com 。
纸质邮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西路海鸣街6号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广州市水与海洋环境监测站)。
收件人及联系方式:梁工,020-83521296。
说明:电子邮件和纸质材料逾期送达的,其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采购成交公示
成交结果在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公示,公示期1个工作日。不在成交名单之列者即为落选人,采购人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八、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0-89305217。
(二)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递交申请。
(四)供应商需一次性满足本项目的全部采购需求。
(五)报名供应商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者承担。
附件: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海洋环境监测船舶租赁意向服务征集项目采购需求说明书.doc
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
(广州市水与海洋环境监测站)
2023年2月15日